時間:2019-04-26 10:41
來源:淮北市生態環境局
日前,安徽淮北印發VOCs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淮北VOCs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長三角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環大氣[2018]140號)、《淮北市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結合目前二次無機離子已成為我市PM2.5中最主要的成分的客觀實情,針對產生VOCs排放的企業,開展此次專項行動。
一、總體要求
(一)整體思路。實施重點行業VOCs排放總量控制,分行業核定VOCs排放總量和消減量,按照分行業實施、一行一策的原則,推進重點行業VOCs治理。
(二)實施范圍。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行動。主要針對焦化、化工(涂料、樹脂類)、醫藥、精細化工(化學原料、化學品)、包裝印刷、汽車制造、汽車維修店(4S店)、電子制造、家具、油庫、加油站等VOCs排放企業。
二、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2月20日至3月20日,宣傳動員、調查摸底階段
第二階段:3月20日至4月20日,全面排查監測,治理整理階段。
第三階段:4月20日至6月1日,鞏固提升階段,轉入正常監管。
三、行動措施
(一)調查摸底,建立檔案
以縣區、開發區為單位對全市VOCs排放企業進行摸底排查建立企業清單,并于每日15:00前更新上報市大氣辦。
(二)加強VOCs排放治理
1、經營性VOCs無組織排放治理
對包裝印刷、汽車維修店(4S店)、家具等店面經營性VOCs無組織排放,開展集中收集排放治理。
2、工業企業VOCs排放治理
(1)開展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摸底調查,包括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動靜密封點泄露、儲存和裝卸逸散排放等。
(2)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儲罐或密閉容器中,并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輸送。
(3)離心、過濾單元操作采用密閉式離心機、壓濾機等設備,干燥單元操作采用密閉干燥設備,設備排氣孔排放VOCs應收集處理。
(4)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以及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應收集處理。
(5)對工業企業VOCs治污設施,開展治污效果執法檢查;對于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簡易處理工藝,督促企業限期整改。鼓勵企業采用多種適用技術組合工藝,提高VOCs治理效率;低溫等離子體技術、光催化技術僅適用于處理低濃度有機廢氣或臭氣;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應配備脫附工藝或定期更換活性炭。
(6)全面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制度。對泵、壓縮機、閥門、法蘭及其他連接件等動靜密封點進行泄漏檢測,并建立臺賬,記錄檢測時間、檢測儀器讀數、修復時間、修復后檢測儀器讀數等信息。化工企業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率控制在3‰以內。化工園區應建立LDAR管理平臺,定期調度企業LDAR實施情況,通過企業自查、第三方及環保部門核查等方式,確保LDAR技術穩定發揮實效。
(7)加強儲存、裝卸過程中逸散排放控制。真實蒸氣壓大于等于76.6kPa 的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應采用低壓罐或壓力罐;真實蒸氣壓大于等于5.2kPa且小于76.6kPa 的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應采用浮頂罐或安裝VOCs收集治理設施的固定頂罐,其中,內浮頂罐采取浸液式密封、機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外浮頂罐采用雙重密封。有機液體的裝載采用頂部浸沒式或底部裝載方式,裝載設施應配備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或氣相平衡系統。
(8)政策引導。對采用多級VOCs治理技術、治理效果遠低于環評要求的企業,可以對產生VOCs的工序在管控措施期間,實行豁免政策。
(三)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有機溶劑產品。
1、禁止(改、擴)建涉高VOCs含量溶劑型涂料、油墨、膠黏劑等生產和使用的項目。
2、積極推進工業、建筑、汽修等行業使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和產品。汽車原廠涂料、木器涂料、工程機械涂料、工業防腐涂料即用狀態下的VOCs含量限值分別不高于580、600、550、550克/升;汽車修補漆全部使用即用狀態下VOCs含量不高于540克/升的涂料,其中,底色漆和面漆不高于420克/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項行動小組,負責此次專項行動中各參與部門工作職責的協調。自此次專項整治行動開始,每日15時將前一日工作成果、整體進度報送至市大氣辦。各縣區、開發區應成立相應機構,對照市級部門分工,明確責任部門及其職責分工,形成發動基層、責任到人的工作機制。
(二)開展督導檢查。由市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協同,負責此次專項行動,并隨機在我市范圍內進行督導抽查。同時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對拒不履行規定,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從嚴查處。
(三)嚴格考核問責。對不能完成任務的,實施全市通報、公開約談、媒體曝光,并按照相關考核問責辦法予以問責。對各級督查、暗訪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排查不徹底、瞞報漏報、整治不到位的,按規定追究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引導。專項行動小組應積極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集中宣傳、報道有利于此次行動開展的各項信息,營造濃厚的政策輿論環境。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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