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5-10 10:42
來源:銅陵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按照省政府部署,堅持“油路車企”統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并實施全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配合)
(二十二)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工作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2019年6月底前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利用集中供熱。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工業園區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等原料加熱、烘干爐窯;加大琉璃瓦行業煤氣化爐整改力度,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煤氣發生爐。各縣區(銅陵經開區)應配套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將工業爐窯治理作為環保強化督查重點任務,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二十三)深化VOCs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工業涂裝、化工、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綜合整治,執行泄漏檢測與修復LADR標準。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督促全市VOCs重點管控企業,自查VOCs排放情況、編制“一企一策”方案,確保治理見成效。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予以對外公布,實行聯合懲戒。到2020年,全市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強化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治理。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超標排放油煙的,依法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依法關閉區域內禁止的露天餐飲、燒烤攤點,推廣無炭燒烤。(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七、強化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二十四)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落實長三角區域各項大氣污染治理任務,完善區域協作工作機制,加強與周邊城市聯動,實施長三角區域大氣環境監測預報、應急聯動、聯合執法等方面協作重點工作。積極參與區域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共同做好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配合)
(二十五)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強化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能力建設,開展中長期趨勢預測工作。根據國家、省政府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按級別適時啟動相應應急響應措施,實施應急管控。開展人工降雨改善空氣質量作業,力爭實現大氣污染物濃度“削峰”。(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配合)
(二十六)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檔”清單化管理。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
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強化精準限停產,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針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別化管理。錯峰生產方案要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全部納入全市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八、健全政策法規體系,落實環境經濟政策
(二十七)完善法規規章制度。加快地方立法,推進《銅陵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立法立規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政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細化各領域VOCs管理要求,完善重點行業VOCs污染防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
(二十八)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拓寬投融資渠道,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投入,全市各級財政支出要向打贏藍天保衛戰傾斜,向環境整治任務重、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大的地區傾斜。支持依法合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PPP項目建設,鼓勵開展合同環境服務,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強化專項資金統籌,重點支持工業企業提標升級改造、VOCs污染治理、燃煤鍋爐及工業爐窯淘汰或清潔能源改造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建立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與各縣區(銅陵經開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績效聯動機制,嚴格執行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全面推行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機制。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獎懲。推進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產出企業執行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嚴格落實省政府差別化電價政策。落實“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利用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支持秸稈等生物質資源消納處置。建立環境應急管控豁免機制,對實現超低排放、污染治理達到國內標桿水平的企業,免予執行錯峰生產等管控措施,豁免名單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銅陵中支、銅陵銀監分局配合)
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落實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落實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政策。(市稅務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九、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嚴格環境執法督查
(二十九)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調整優化擴展國控、省控、市控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快智慧環保建設,實施環境質量綜合建設方案,加強縣區、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2019年底前實現全市域監測站點全覆蓋,并與各級環境監測機構實現數據直聯。橫港工業區、銅陵經開區及主要交通干線、港口碼頭等區域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快構建大氣環境“地天空”全方位立體綜合監測網。加強降塵量監測,2019年起逐月發布全市降塵量監測數據。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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