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5-10 10:42
來源:銅陵市人民政府
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2019年底前完成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
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加快完善機動車定期排放檢驗機構“國家—省—市”三級機動車污染監控平臺,實現三級聯網,確保監控數據實時、穩定傳輸。加快遙感監測系統建設,2019年6月底前完成1個固定式遙測點建設并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遠程監控系統,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建投公司配合)
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并形成一套技術規范,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干預環境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及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三十)強化科技支撐。加快建立全市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開展大氣污染來源和特征研究分析,積極與安徽光機所、環保科技公司合作,推進我市PM2.5、臭氧的形成機理、來源解析、遷移規律和監測預警等研究,加快全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編制,切實增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針對性。(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牽頭,市科技局配合)
(三十一)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堅定不移地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有力維護市場秩序和環境秩序,為環境守法企業營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堅持鐵腕治污,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強化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將自動監測數據作為環境行政處罰等監督執法的依據,配套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創新環境監管方式,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提升環境執法水平,開展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加強工業無組織排放、VOCs污染治理、停產整治企業復產等環境執法。同時,堅決不搞“一刀切”。(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配合)
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建立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加強柴油和車用尿素質量監督抽查,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違法生產、銷售假劣油品現象基本消除。(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三十二)深入開展生態環境監督性檢查。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生態環境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對秋冬季攻堅、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工業爐窯治理、VOCs專項整治等重大專項行動進行強化督查。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進度要求甚至惡化的縣區(銅陵經開區),開展專項幫扶和駐點督查,強化檢查問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紀委監委配合)
十、落實和強化各方責任,發動全民廣泛參與
(三十三)加強組織領導。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一崗雙責”。建立完善“網格長”制度,壓實各方責任,層層抓好落實。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確保各項工作有序完成。要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動態更新重點任務,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確保任務到位、項目到位、資金到位、責任到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配合)
(三十四)嚴格考核問責。構建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量化考核體系。將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結果應用。把PM2.5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完善量化考核辦法、量化問責辦法,考核不合格的縣區(銅陵經開區),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公開約談主要負責人。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問題突出的要嚴肅問責,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揚獎勵。(市生態環境
局牽頭,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配合)
(三十五)加強環境信息公開。落實縣區(銅陵經開區)空氣質量排名公開制度,每周通報國控子站空氣質量監測結果,每月在銅陵日報等主要媒體公布空氣質量排名,每季度公開縣區(銅陵經開區)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獎罰情況。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當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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