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7-04 11:22
來源: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15、持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繼續對停產整治環保仍未達標的有證露天礦山實施停產整治,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到2019年底仍不達標的依法實施關閉。2019年底前,完成61處(面積4172畝)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修復綠化任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6、深化道路揚塵綜合治理。實施城市道路揚塵監測制度,實行“以克論凈”。加大散料貨物運輸車輛遺撒監控和打擊力度。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邊重要干線公路路段清掃作業基本實現機械化清掃,公路范圍內達到路面露本色、基本無浮土。全面開展標準化施工,按照“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的原則,加大道路施工揚塵責任追究制度和嚴懲重罰力度,道路施工現場揚塵整治達標率達到100%。大力推進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2019年,全市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縣城建成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其中主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5%。(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牽頭,市公安交管局配合)
17、加強工業企業料堆場監督管理。加強對企業料堆場規范化管理和督導檢查,全市工業企業料堆場全部達到《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范》(DB13/T2352-2016)要求。對火電、鋼鐵、焦化、水泥、玻璃、建材等重點行業企業的煤場、料場、渣場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的工業料堆場,2019年9月底前安裝視頻監控和PM10在線監測,并與相關管理部門聯網。(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8、嚴禁秸稈垃圾露天焚燒。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禁燒主體責任,完善禁燒網格化監管機制,實行“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充分發揮禁燒高清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系統作用,及時發現和處置露天焚燒秸稈、垃圾、工業廢料等問題,嚴厲打擊非法私燒亂燒,形成有效震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持續抓好秸稈高效綜合利用,提升秸稈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質量效益,2019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7%。(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垃圾治理模式,強化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2019年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縣城建成區達到98%。(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牽頭)
19、禁限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制定煙花爆竹禁限售、禁限放嚴控方案,明確煙花爆竹禁限售、禁限放要求。(市公安局牽頭、市供銷社配合)
20、控制農業源氨排放。大力推進種植業肥藥減量增效。以測土配方施肥和有機肥推廣為重點,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2019年,氮肥利用率提高到39%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五)著力打好工業污染深度治理攻堅戰
21、徹底整治“散亂污”企業。鞏固“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整治成果,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對排查整治不力或因監管不力導致“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的嚴肅追責問責。強化綜合整治,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對列入關停取締的、整合搬遷的“散亂污”企業,嚴格按照“兩斷三清”標準清理到位;對列入升級改造的“散亂污”企業,全面提升治理水平,達到升級改造標準。(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配合)
22、加快實施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燃煤電廠深度治理。進一步嚴格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標準,燒結、煉焦、自備電廠加熱爐等煙囪集中排放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35mg/m3、50mg/m3,全部安裝煙氣在線監控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料場料堆及物料傳輸等粉塵逸散點密閉密封,并在廠區內設置空氣質量監測點;鐵礦石、煤炭等大宗物料實現由鐵路運輸。2019年,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焦化行業按照《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DB13/2863-2018)要求(焦爐煙囪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30mg/m3、130mg/m3),加快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符合條件的企業2019年全部完成改造。加快實施燃煤電廠深度治理,對全市具備改造條件的電廠實行清單化管理,電廠燃煤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全部達到嚴于《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2209-2015)的要求;繼續推進燃煤電廠鍋爐等煙氣石膏雨和有色煙羽治理工程,2019年基本完成具備改造條件的電廠治理任務。積極推進水泥、玻璃、陶瓷、碳素、鑄造企業開展超低排放改造試點工作。加強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的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
23、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整治。按照“提標改造一批、淘汰取締一批、清潔能源替代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原則,對工業爐窯實施分類整治。6月底前完成高爐煤氣、焦爐煤氣精脫硫改造,煤氣中硫化氫濃度小于20毫克/立方米。淘汰裝備簡易落后、無治理設施或治理設施工藝落后的工業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快淘汰一批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對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窯)等,鼓勵使用天然氣、電、輕烴、醇基燃料、生物質等進行替代。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未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分散燃煤(燃重油等)爐窯工業企業,加強環境綜合整治,鼓勵搬遷入園并進行升級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
24、實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綜合治理。持續推進工業企業VOCs深度治理,完善轄區重點VOCs排放企業管理臺帳,加強對已安裝治理設施企業的監督管理,對治理工藝單一、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要升級改造治理設施或采用復合型治理技術;規范企業VOCs在線監測設備或超標報警裝置的安裝使用和數據聯網,按照省有關要求推進VOCs在線監測監管平臺建設。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第三方服務單位予以公布,并實行聯合懲戒。對列入省重點的企業涉VOCs排放大戶開展體檢評估工作,對企業排放情況分為三個等次(A、B、C),按照不同等次對企業實施科學差異化管理,開展VOCs“一企一策”綜合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A級重點監管企業整治任務;2019年12月底前,完成B級重點監管企業整治任務。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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