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23 11:10
來源:咸陽市彬州市人民政府
4.拆遷后建筑垃圾采用人工草皮全覆蓋,對防塵物料進行固定,定時灑水或霧炮降塵。
5.拆遷工地現場懸掛公示牌,公示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負責人、轄區管理部門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負責人、現場監管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6.出土總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含)或集中施工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出土工地,拆除工期超過1個月的拆遷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拆遷工地在辦理建筑垃圾清運手續時,必須取得施工許可證,經市、區城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并完成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安裝。
三、市政工程整治標準
1.本標準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市政工程施工現場。
2.工地大門出入口應整齊懸掛挖掘工程概況牌、環境保護監督公示欄、施工銘牌及統一制式揚塵治理公示牌,有特殊工序的加掛特殊工序牌。工地“紅黃綠”牌情況根據檢查及時更新。工地內必須設置《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宣傳欄。
3.工地100%封閉圍擋。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管理,并采用牢固、穩定、整潔的硬質圍擋,美觀一致,保持順直。圍擋原則上以白色或淺灰色為主。臨主干道工地圍擋標準高度不低于1.8m。工期在3個月以上的圍擋,采用厚度為0.5mm高度為1.8m的彩鋼板,每隔2m設深灰色鋼立柱,立柱與基礎墻用膨脹螺栓連接固定。工期在3個月以內的圍擋,采用厚度為0.5mm高度為1.8m的彩鋼板,每隔2m設深灰色鋼立柱,形成L型或倒T型直接固定于地面。市政道路局部臨時維護可使用黃馬杠進行圍擋。工地圍擋上按“1+1”即“一塊廣告、一塊空白”全部設置公益宣傳,宣傳需包含文明城市、勞動模范、全國污染源普查宣傳、掃黑除惡宣傳等內容。
4.市政維護工地及非市政挖占工地(水、電、氣、熱等)工期超過1個月、占用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新建項目取得道路挖占許可證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安裝。
四、水利工程整治標準
臨主干道及城區、規劃區內的河湖工程、防洪工程、引調水工程建設要全面落實6個100%防塵措施。其他區域內的水利工程及城區水利維修養護項目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1.圍擋要求:施工現場應沿周邊連續設置圍擋,圍擋高度不低于1.8米,圍擋面積60%以上為公益宣傳,宣傳需包含文明城市、污染防治、掃黑除惡宣傳等內容。
2.沖洗要求:工地車輛出入口必須設置自動洗車臺,特殊情況可采用移動式沖洗設備,沖洗時間不少于3分鐘。車輛沖洗應有專人負責,確保上路車輛外部、底盤、輪胎處不粘有污物和泥土,并做好沖洗臺賬記錄,嚴禁車輛帶泥出場。
3.覆蓋要求:所有覆蓋材料使用人工草皮。工地內所有裸露土面和堆土必須覆蓋;砂、石等散體建筑材料應集中堆放且覆蓋;場內外搬運易揚塵材料、垃圾應覆蓋、封閉。
4.硬化要求:施工場區的施工主要道路應進行硬化(野外工程含泥結碎石、黏土壓實)處理;施工場區內加工區場地應采用硬化防塵措施。
5.綠化要求:工地內閑置兩個月以上土地必須進行臨時植草綠化。
6.灑水要求:工地施工道路、作業區域必須建立灑水清掃制度,專人負責定時灑水、打掃,每天灑水至少兩次;小部分綠網覆蓋的裸露土面和堆土也應定期灑水保持濕潤。土石方、爆破、拆除、翻渣、裝卸等易產生揚塵的作業,應采取灑水或噴淋等降塵措施。
五、其他要求
工地內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水泥、石灰粉等散體材料應存放在庫房內且嚴密遮蓋。裝卸、搬倒物料時,應遮蓋、封閉或灑水。
六、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提高預警應對能力,全面對照應急響應等級,落實相應減排措施。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
彬州市藍天保衛戰2019年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揮發性有機物(以下簡稱“VOCs”)污染防治工作,根據《咸陽市2019年夏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及藍天保衛戰2019年9個專項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以重點行業為主要著力點,以源頭控制為原則,繼續實施重點行業VOCs治理和工業園區綜合整治,提升日常監管及監督性監測能力建設,削減VOCs排放總量。
二、主要任務
(一)持續推進“散亂污”工業企業綜合整治。將各工業園區及工業聚集區周邊作為“散亂污”整治的重點區域。繼續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實行動態清單式管理。大力推行清潔生產,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和產品。(市工信局負責)
(二)嚴格建設項目準入。提高涉VOCs企業準入門檻,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發電、燃煤熱電聯產、燃煤集中供熱、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和焦化等高污染項目;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新建化工項目揮發性物料存儲必須采用壓力罐、低溫罐、高效密封的浮頂罐;包裝印刷項目采用柔性版印刷工藝和無溶劑復合工藝,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油墨;家具項目采用“油改水”工藝和設備,軟體家具須使用水性膠粘劑;制鞋項目粘合工序使用水性膠粘劑;農藥行業使用水基化類制劑、水相法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工藝;制藥行業使用低(無)VOCs含量或低反應活性的溶劑,加快生物酶合成法等技術推廣;橡膠制品使用新型偶聯劑、粘合劑等產品,用石蠟油等全面替代普通芳烴油、煤焦油等助劑,采用串聯法混煉、常壓連續脫硫工藝。其他涉VOCs項目必須使用低VOCs含量的環保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稀釋劑等。新建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涉VOCs建設項目必須進入工業園區。(市發改局負責)
(三)動態摸排污染源清單。對表面涂裝、印刷、木質家具等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調查,在2018年清單的基礎上繼續摸排。重點摸排企業使用含VOCs原輔材料名稱、種類及數量,VOCs產生、排放環節,以及現有含VOCs廢氣處理方式、處理風量、監測達標等基本情況,建立臺賬清單。(市生態環境局、文旅局負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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