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0-17 11: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答:以往的經驗表明,清潔取暖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改善空氣質量最關鍵的舉措,對降低PM2.5濃度的貢獻率達1/3以上。在清潔取暖推進中,我們始終堅持五個原則:一是堅持統籌協調溫暖過冬與清潔取暖,以保障群眾溫暖過冬為第一原則;二是堅持以供定需、以氣定改,根據天然氣簽訂合同量確定“煤改氣”戶數;三是堅持因地制宜、多元施策,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四是堅持突出重點、有取有舍,重點推進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汾渭平原散煤治理;五是堅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新的取暖方式沒有穩定供應前,原有取暖設施不予拆除。
今年秋冬季,為完成散煤治理任務,將清潔取暖這件為民造福的事辦好,《方案》提出以下措施:
一是合理確定年度散煤治理任務。各地根據氣源電源等落實情況,合理制定2019年散煤治理計劃,“自下而上”確定散煤治理任務。根據各地上報,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萬戶。各地散煤治理任務中,“煤改電”、集中供熱、地熱能等方式替代比例超過50%,更加突出多種方式替代,較大程度緩解天然氣保供壓力。
二是全力做好氣源電源供應保障。抓好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加快2019年天然氣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重點工程建設,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步伐。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向,采暖期新增天然氣重點向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等傾斜,保障清潔取暖與溫暖過冬。完善調峰用戶清單,夯實“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地方政府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和天然氣互聯互通管網建設應給予支持,統籌協調項目建設用地等。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對“2+26”城市做到全覆蓋,全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價格政策支持力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居民“煤改氣”采暖期天然氣門站價格不上浮。各地進一步制定和完善農村居民天然氣取暖運營補貼政策,確保農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四是嚴防散煤復燒。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要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確保不出現散煤復燒問題。地方政府依法將其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制定實施配套政策措施,從供應側管住煤炭流入。同時,要加大清潔取暖資金投入,保障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
問:《方案》中針對移動源污染防治提出哪些具體舉措?
答:當前,我國移動源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已成為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北京2018年污染源解析結果顯示,移動源污染排放占比高達45%。在重污染天氣期間,貢獻率會更高。秋冬季攻堅戰期間,推進柴油貨車等移動源污染治理,加快運輸結構調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應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各地要對建設鐵路專用線落實情況進行摸排,對工程進度滯后的,要分析查找原因,分類提出整改方案。
二是大力提升鐵路水路貨運量。嚴格落實禁止汽運煤集港以及推進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公轉鐵”政策。要求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煤炭、焦炭、鐵礦石等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原則上達到80%以上。
三是加快推進老舊車船淘汰。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2019年12月底前,淘汰數量應達到任務量的40%以上。
四是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對柴油貨車等開展常態化全天候執法檢查,各地要按要求在主要物流貨運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布設排放檢測站(點),重點單位入戶檢查實現全覆蓋。
五是開展油品質量檢查專項行動。要求各地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查處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開展企業自備油庫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對加油船、水上加油站以及船舶用油等監督檢查力度。
六是加強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要求各地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每月抽檢率不低于10%。
問:《方案》中對重污染天氣應對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是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明確要求,是改善空氣質量的必要手段,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中之重。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我部印發了《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2019-2020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將以《指導意見》為基礎開展,從以下四個方面督促重點區域城市依法治污、精準治污、科學治污,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提供有力抓手。
一是應急減排措施要全覆蓋。重污染天氣應對要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具體要求,按照地方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在重污染預警期間,針對涉氣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等依法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要做到減排措施無死角、應急期間共擔責。
二是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指導意見》明確,對鋼鐵、焦化等15個重點行業進行績效分級,采取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一方面鼓勵“先進”,讓治理水平好的企業受益,另一方面鞭策“后進”,促進重點行業加快升級改造進程,全面減少區域污染物排放強度。
三是堅持減排措施可行可查。要求各地在制定應急減排措施時,要堅持“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按照《指導意見》中各行業的減排要求,制定科學可行的措施,落實到具體減排的生產線和生產設施,切實實現“削峰降速”效果。
四是繼續深化區域應急聯動。各城市應將區域應急聯動措施納入本地應急預案,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建立快速有效的運行模式。當啟動區域應急聯動時,應按照預警提示信息,及時組織所轄地市積極開展區域應急聯動,發布預警,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果斷采取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問:《方案》中提出,對穩定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電廠,不得強制要求治理“白色煙羽”,是出于什么考慮?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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