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7-24 10:30
來源: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日前,山西發布關于實施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的公告,制定了39個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標準及重污染天氣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為推進山西省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工作。
日前,山西發布關于實施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的公告。詳情如下:
關于實施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的公告
為進一步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更好地保障公眾健康,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制定了39個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標準及重污染天氣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為推進我省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行業范圍
長流程聯合鋼鐵、短流程鋼鐵、鐵合金、焦化、石灰窯、鑄造、氧化鋁、電解鋁、炭素、銅冶煉、鉛鋅冶煉、鉬冶煉、再生銅鋁鉛鋅、有色金屬壓延、水泥、磚瓦窯、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巖礦棉、玻璃鋼(纖維增強塑料制品)、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煉油與石油化工、炭黑制造、煤制氮肥、制藥、農藥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纖維素醚、包裝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與合成革制造、橡膠制品制造、制鞋、家具制造、汽車整車制造、工程機械整機制造、工業涂裝等39個行業。
二、申報與核定
1.企業應對標生態環境部績效分級標準,完成自評估。
2.企業完成自評估后,向所在地市生態環境局提交申請材料及相應證明材料。
3.市生態環境局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核,將審核通過的A級、B(含B-)級企業申報材料報省生態環境廳,對B級以下企業進行評級并向社會公開。
4.省生態環境廳對各市上報的A級、B(含B-)級企業進行復核,將復核通過的A級企業申報資料報生態環境部,對復核通過的B(含B-)級企業進行認定并向社會公開。A級企業由生態環境部進行核定。
5.實施績效分級動態管理。企業可根據對標改造情況,每年對績效分級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申請的,下一年度按原定級別執行。
三、其他要求
1.2020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重點行業企業完成第一輪績效分級評級,作為2020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的依據。2020年9月底前未完成對標改造的企業,按照現狀進行評估、申報,待對標改造完成后再提出變更申請。
2.2020年12月底前,有變更需求的企業,可提出變更申請,由生態環境部門重新評級,作為2020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動態調整的依據。
3.企業應實事求是進行評估、申報,對提交評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發現存在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行為的,直接評定為最低等級。
4.其他工作事項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要求執行。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7月20日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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