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8-28 10:30
來源:VOCs前沿
此次全國VOCs攻堅行動,山西太原更是開出150萬元大額罰單,涉VOCs廢氣違法排放,最高可罰100萬。
日前,從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傳來消息,因治污設施運行不正常,在線監測數據失真,生產過程存在跑冒滴漏等問題,太原市生態環境局近日對位于古交市的山西晉祿達能源有限公司開出152.7萬元罰單。太原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辦公室對該企業實施掛牌督辦,并將違法事實向古交市人民政府予以通報。
按照全市夏季執法專項攻堅行動大練兵的有關要求,7月12日,太原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和太原市環境監控中心組織多名執法人員,行動前集中封存手機,按照“四不兩直”方式,對山西晉祿達能源有限公司展開突擊檢查。
到達該公司后,聯合檢查組首先檢查了企業外圍,在不打擾企業的情況下, 使用執法記錄儀對該公司煙囪冒煙情況進行取證,仔細排查企業周邊有無廢水偷排情況。檢查完畢后,執法人員兵分三路進入生產區,第一時間控制重要治理工序和自動監控設施,第一組直奔在線監控設施站房展開比對監測,檢驗在線監測儀器是否穩定運行;第二組赴脫硫脫硝控制室,檢查治污設備是否正常運轉;第三組赴化產區域,查看焦油儲罐與揮發性有機物(VOCs)氣體收儲情況。
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1#、2#焦爐部分污染物超標排放,煙囪有冒黑煙現象;3#、4#焦爐在線監測分析儀經比對監測,監測數據失真;66號炭化室出焦時冒黑煙;地面除塵站風機高轉速壓差報警,無法正常運行;化產區儲罐與VOC處理設施存在跑冒滴漏現象;廠區內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現象突出等環境問題。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太原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企業立案查處,共計處罰人民幣152.7萬元,并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企業立即采取保溫限產措施,延長焦爐結焦時間——由24小時延長為72小時,并于8月中旬完成整改任務。同時,太原市生態環境局安排執法人員,對該企業24小時實行駐廠監管,直到企業按照整改要求,對發現的問題逐項清零。
據了解,山西晉祿達能源有限公司年產冶金焦100萬噸。該公司在2017年完成對太原華潤煤業集團第一焦化廠收購,在完成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后,于2018年8月30日投入生產。
目前,該公司地面站已恢復正常運行,焦油船及焦油儲罐VOCs處理裝置已修復完成,冷凝儲罐已進行補焊加固,其他問題正在整改中。期間,太原市生態環境局將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實行閉環管理。
為保證企業按要求進行整改,當地生態環境局還安排執法人員,對該企業24小時實行駐廠監管,直到企業對發現的問題逐項清零。相關信息顯示,該企業于2018年也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處以30萬元罰款。
顯然,在此次攻堅行動中,對于VOCs無組織排放的行為,各地都已形成了“零容忍”的態度。
其實,各地政府在往年的一些執法行動中,處罰起來也毫不含糊。早在2017年,當第三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四月份分別進駐天津、陜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等7個省份并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VOCs有機廢氣督查后,就對4600人進行了問責,而且還開出了總計超過3.6億元的巨額“環保罰單”,立案處罰8687家企業。同年,作為世界五百強企業、印刷業世界前四強企業的日本凸版印刷株式會社,在上海松江的兩家工廠也因“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通過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被處以了合計235萬元的天價罰款。2018年,上海某精密新型電子元器件生產企業,因無組織排放收到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決定書并罰款8萬元,然而因該企業拒不改正,被處以按日計罰后,最終罰款金額高達152萬元。
有業內人士表示,違法就必須要受到處罰,需要讓排污企業承擔更高的經濟代價。但企業也要認識到,處罰本身并不是此次攻堅行動的目的。
正如某地方環保執法人員所說:“環境執法的根本目的不在于處罰,而在于讓企業、社會有主動守法的意識,營造不愿違法、不想違法的氛圍。”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