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3-05 10:24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便利通行、停車優惠等新能源汽車使用激勵政策,加快充電樁、加氫站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石家莊、唐山、邢臺、邯鄲等“退后十”城市及雄安新區等城市建成區、冬奧會賽區新增及更新的環衛(清掃車和灑水車)、郵政、城市物流配送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其他通道城市比例達到80%。城市建成區新增及更新的公交、出租汽車中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比例不低于80%。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新增及更新車輛,新能源車輛比例不低于30%,租賃車輛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新能源比例達到100%,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新能源,大型工礦企業、物流園區等新增或更換叉車全部采用新能源。
(六)加強道路揚塵精細化管控。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機掃率,規范機械化作業要求,主要道路“水洗機掃”全覆蓋,設區城市及縣城建成區機掃率達到100%。加大對主要交通干線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和灑水保潔頻次,重點對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邊重要干線公路路段加強機械化清掃,配合人工清掃,做到公路路面基本無浮土,行車無明顯揚塵,實行“以克論凈”監管制度。每月對城市道路降塵監測通報,對降塵嚴重路段強化措施,立行立改。
(七)強化建筑施工和城市裸露路面揚塵管理。實施降塵量月度通報排名,設區城市、縣(市、區)建成區平均降塵量不高于8噸/平方公里·月。嚴格貫徹《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省政府令〔2020〕第1號),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筑施工現場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和“兩個全覆蓋”,強化督查執法,對揚塵管控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嚴懲,對建筑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信息依法依規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黑名單”。大力開展國土綠化,實施城鎮裸露地面綠化、硬化,推動城市和縣城、重要集鎮“黃土不見天”,有效減少本地塵源,降低揚塵污染。以城市和縣城為單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發電全覆蓋,科學建成建筑垃圾堆卸地。
(八)強化臭氧污染協同控制。加強VOCs和NOx協同控制,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治理,加快補齊臭氧治理短板。嚴格落實國家和我省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有序推進企業產品切換。強化涉VOCs企業精細管控,完善源頭、過程和末端的VOCs全過程控制體系,組織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及時修復泄漏源。嚴禁設區城市及縣城建成區露天燒烤行為。夏季高溫天氣期間,鼓勵涉VOCs排放重點行業企業實行生產調控、錯時生產,引導設區城市主城區和縣城建筑墻體涂裝以及道路劃線、欄桿噴涂、道路瀝青鋪裝等戶外工程錯季錯時作業。
(九)強化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管控。建立完善巡查排查制度,強化宣傳引導和執法監督,落實屬地管理和網格化監管職責,充分發揮衛星遙感、禁止秸稈垃圾焚燒視頻監控系統等大數據平臺作用,嚴格落實24小時值守制度,加強秸稈焚燒、燒荒燒垃圾等露天焚燒問題監督管理,確保露天焚燒火情“發生即發現,發現即處置”。嚴密部署、壓實責任,實行全區域、全時段、常態化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十)加強礦山揚塵深度整治。有序推動合法生產露天礦山綜合治理,對標現代化礦山開采模式,推動礦山資源規范開采、集約開采、綠色開采。嚴格落實礦產資源開采、運輸和加工過程防塵、除塵措施,各種物料入棚進倉,運輸通道硬化防塵,進出車輛苫蓋沖洗,開采、加工作業區污染物達標排放。2021年完成625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綜合治理,限期停止城市地下采煤作業。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和壓實責任。充分發揮省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作用,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調度會,聽取各項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修訂完善空氣質量考核獎懲辦法,綜合運用通報排名、經濟獎懲、公開約談、區域限批和組織處理等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各地黨委、政府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的具體措施,量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分解到月到縣(市、區),實施項目化、清單化、數字化管理,扎實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石家莊、唐山、邢臺、邯鄲4市要進一步強化措施,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強力推進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退后十”工作,唐山、邢臺市實現2021年“退后十”,石家莊、邯鄲市實現2022年“退后十”。省有關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原則,領導干部落實“一崗雙責”,各盡其責、履職盡責,指導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落實。
(二)強化政策支持和協調協作。加強中央生態環境資金使用績效管理,建立健全項目儲備庫,提高項目儲備質量,大力支持“退后十”城市及冬奧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落實省級對“雙代”的補貼政策。推動鋼鐵、焦化、火電、水泥、石化等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差別化電價政策實施,鼓勵企業通過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形成富余排污權,用于市場交易。加大對綠色發展企業的支持力度,落實環境保護稅減免優惠政策,完善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政策,支持在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融資。
(三)強化督察執法和考核問責。圍繞1月-2月重污染天氣頻發、4月揚塵污染、5月-9月臭氧污染、10月-12月秋冬季攻堅等重點時段,組織專人專班開展專項幫扶。聚焦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持續傳導工作壓力,督促履行治理責任。統籌省市縣三級環境執法力量,組織開展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細顆粒物防治專項執法檢查,常態化開展交叉執法檢查,充分發揮執法效能。對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標任務和造成不降反升及后果的堅決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引導。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積極開展大氣污染治理法律法規、規劃政策、進展成效、實踐經驗的宣傳,推廣各地先進經驗與做法,引導公眾廣泛參與。建立有獎舉報平臺和曝光臺,增強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組織開展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宣傳教育活動,倡導綠色消費、綠色出行,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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