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12-27 10:03
來源:廈門日報 廈門市生態環境局
強化企業治理主體責任。推動排污單位建立健全環境治理責任制度,每年開展企業落實環境治理責任情況評估,探索分級管理制度。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全面開展環境損害賠償,制定重點行業環保守則,明確相關行業的環境管理要求。嚴格執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制度,嚴厲打擊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推進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推進企業環境治理信息公開。排污單位通過企業網站等途徑依法公開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執行標準以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并對信息真實性負責。鼓勵企業通過設立企業開放日、建設環境教育體驗場所、舉辦環保課堂等多種形式向公眾開放。根據排污企業特點,分類推廣安裝參數管控、視頻監控等設備并實時聯網。
健全企業信用建設。完善環境信用評價和綠色金融聯動機制,持續開展企業環境信用動態評價和應約評價。建立排污企業“紅黑”名單,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將環境違法企業違法信息納入信用記錄,環保失信黑名單企業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通過“信用廈門”網站等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對嚴重違法的失信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建設招投標、融資服務、評先評優等方面按規定予以聯合懲戒。落實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第三節 健全全民行動體系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大力弘揚生態文化,引導全社會提高生態文明意識和生態文明素養,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把生態文明和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干部培訓體系。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進學校、進社區、進工廠、進機關。以企業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活動為抓手,開展生態環境教育基地創建工作。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力度,研發推廣環境文化產品。引導公民自覺履行環境保護責任,逐步轉變落后的生活風俗習慣,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倡導生態價值理念,深入開展“六五”環境日、“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提升公民生態文明意識行動,構建生態環境保護社會共治大格局。
強化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加強環境輿情研判,完善重大輿情管理應對和風險防控機制,確保輿情穩定可控。推進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等環保設施常態化開放機制,有效化解環境敏感項目“鄰避效應”。完善信息公開機制,推進環境信息公開渠道多元化、覆蓋全面化。加強輿論監督,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健全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健全“12369”與“12345”互聯互通,暢通環保監督渠道。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
發揮各類社會團體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要積極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參與環境治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橋梁紐帶作用,促進行業自律。完善環保社會組織培育引導機制,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指導,支持環保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大力發揮環保志愿者作用,培育崇尚環保志愿的社會價值觀,提升公益和志愿服務水平。
加強高校科研院所智庫支持。依托在廈高校及各類科研院所,完善生態環境相關學科專業設置,提升生態環境科研能力,積極培養專業人才。加大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投入,鼓勵環境科學技術產學研合作,支持生態環境技術評估專家庫建設,推進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評估體系建設,認真實施廈門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措施,促進生態環境治理領域科技成果轉化。
第四節 健全生態環境法治體系
推進修訂和完善法規體系。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地方立法實踐,探索在生態環保領域先于省級進行立法。明確違法責任,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依法依規追究賠償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推進制定和完善廈門市生態環境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排污許可、水排放權、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河長制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推動完善生態環境標準與規范。立足廈門市實際和生態環境狀況,研究制定和修訂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等,開展生態文明建設、污染防治、綠色低碳、環境治理等技術標準研究。做好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環境保護標準與產業政策的銜接配套,健全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
強化司法保障。完善辦理環境違法犯罪案件協作聯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件線索提供、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協同聯動制度。協助建設閩西南協同發展區生態環境司法協作平臺,推進環境資源案件跨區劃管轄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審判制度,健全環境審判機構運行機制,統一涉生態環境案件受案范圍、審理程序等,探索建立“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審判結果執行機制。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完善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領域的公益訴訟制度,加強檢察機關提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工作。
第五節 健全環境治理市場體系
構建規范開放市場。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實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逐步完善市場準入清單制度,打破地區、行業壁壘,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投資、建設、運行。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和公正監管制度,規范市場秩序,減少惡性競爭,防止惡意低價中標,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
強化環保產業支撐。編制環保產業規劃,加強關鍵環保技術產品自主創新,建立創新發展的節能環保產業支撐體系。加強廈門市環保企業關鍵環保技術產品自主創新,推動環保技術裝備示范應用,加快提高環保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專業骨干企業,護持一批專特優精中小企業。加快推動企業主動對標國內外先進環保企業和環保技術,實現高質量趕超,帶動先進的環保技術、裝備、產能走向世界。
健全價格收費機制。嚴格落實“誰污染、誰付費”,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機制。實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推動制定鼓勵中水回用的水價政策。按照補償處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則,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政策。綜合考慮企業和居民承受能力,貫徹落實差別化電價政策。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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