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08 14:09
來源:浙江省經信廳
日前,浙江公布《2022年第二批鑄造產能置換方案》。詳情如下:
關于《2022年第二批鑄造產能置換方案》的公示
根據《浙江省鑄造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浙經信裝備〔2019〕197號)規定,經企業申報,設區市經信局、發改委、生態環境局初審并現場查驗,我廳審查并征求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意見,現將《2022年第二批鑄造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示。如有意見或異議,可向我們反映。
公示時間: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13日。
聯系人:省經信廳裝備處0571-87058205
附件:2022年第二批鑄造產能置換方案
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鑄造產能的通知》和《浙江省鑄造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等要求,2022年第二批鑄造產能置換方案屬于設區市內產能置換,具體產能置換方案如下:
2022年第二批鑄造產能置換方案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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