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4-03 11:09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
2.精準實施應急減排措施。對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應當組織制定“一廠一策”企業減排操作方案,載明企業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并據此確定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的停限產生產裝置、工藝環節和各類關鍵性指標,做到企業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對生產工序簡單,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全廠停產、整條生產線停產和輪流停產的工業企業,可只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公示牌”。工業企業減排措施應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產線或主要產排污環節(設備)為主;對不可臨時中斷,通過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負荷等措施減排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應當依法安裝廢氣自動監控設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統,并能夠提供一年以上的數據記錄,同時應根據季節特點指導企業預先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能夠落實減排措施。避免對非涉氣工序、生產設施采取停限產措施,確保應急管控措施精準到位,降低對企業正當生產經營的影響。
3.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要求。在重污染天氣應對過程中,要提醒企業自覺在污染防治設施啟動、停運、檢修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相關要求,需要安全監管部門審批的,必須批準后方可實施。在監督檢查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嚴謹,堅決防止施行強制措施產生安全隱患。
4.PM2.5重污染分級響應措施。各級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公眾防護措施、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Ⅲ級應急響應措施。Ⅲ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各市應當至少采取下列措施:
①公眾防護措施。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戶外活動。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活動。
②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公眾綠色消費、綠色出行,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③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工業源減排措施。執行各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黃色預警減排措施。
揚塵源減排措施。執行各市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黃色預警減排措施。礦山、砂石料場、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應急搶險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潔、灑水的基礎上,每天增加灑水降塵作業頻次(結冰期等特殊氣象情況除外)。
移動源減排措施。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城市主城區、縣(市)城區內應采取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限制通行的措施。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頻次,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2)Ⅱ級應急響應措施。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在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①公眾防護措施。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②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加大公共交通運力,合理調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營運頻次和營運時間,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③強制性減排措施。
工業源減排措施。執行各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揚塵源減排措施。執行各市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橙色預警減排措施。
移動源減排措施。礦山(含煤礦)、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以上)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城市主城區、縣(市)城區內應禁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3)Ⅰ級應急響應措施。Ⅰ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在執行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下列措施:
①公眾防護措施。在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下,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彈性教學等措施。接到紅色預警且AQI日均值達到500時,學校可采取停課措施。
②強制性減排措施。
工業源減排措施。執行各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紅色預警減排措施。
揚塵源減排措施。執行各市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確定的紅色預警減排措施。
移動源減排措施。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同意,采取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等更加嚴格的機動車管控措施。
5.O3重污染應急響應措施。
(1)工業源減排措施。以煉油與石油化工、有機化工、工業涂裝、醫藥農藥、包裝印刷,以及火電、鋼鐵、水泥、焦化等行業為重點,“一企一策”制定VOCs和NOx減排措施,減排措施要落實到具體生產線、具體生產環節和設備。
(2)移動源減排措施。以大宗物料運輸車輛、城市貨運車輛、建筑施工車輛(新能源和國六排放標準除外),以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新能源和國三排放標準除外)等為重點,分時段、分區域制定管控措施。
(3)面源減排措施。城市主城區、縣(市)城區可采取分時段停止道路瀝青鋪設、市政設施和道路(橋梁)防腐作業、道路標識等涂裝或翻新作業、房屋修繕、建筑工地噴涂粉刷、大型商業建筑裝修、護坡噴漿、外立面改造等排放VOCs的施工作業。停止汽修企業噴涂作業。減少或禁止日間油罐車裝卸汽油作業,鼓勵市民夜間加油。
(五)應急響應終止。預警解除后,應急響應自動終止。
(六)信息報送和總結評估。各市應急指揮部在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次日,向省應急工作小組報送前一日預警和應急響應情況。各市應急指揮部、縣(市、區)政府在應急響應終止3個工作日內對當次重污染天氣應急情況進行總結。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預警發布情況,應急響應情況,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等。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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