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9 11:24
來源:浙江乍浦經濟開發區(嘉興港區)管理委員會
8.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按照治理設施相對生產設備“先啟后停”的原則提升治理設施運行率。根據處理工藝要求,在處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設備,在生產設備停止、殘留VOCs廢氣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處理設施。VOCs廢氣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并向應急管理與生態環境部門報備。〔責任部門(單位):生態環境分局、應急管理局〕
9.深化“兩無一化”特色品牌。堅持全民共治、源頭控制、綜合治理,完善“國標+民標”評價體系,系統總結“兩無一化”創建成果,研究制定《浙江乍浦經濟開發區(嘉興港區)“無異味企業”創建動態管理辦法》,創新提升“民間聞臭師”志愿服務品牌,有效鞏固企業環境管理精細化標準化、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涉氣信訪投訴顯著減少、環境質量公眾滿意度不斷提升的良好局面。〔責任部門:生態環境分局〕
(四)深化園區集群廢氣整治,提升治理水平
10.開展國家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建設。推進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創新清潔生產審核,構建園區尺度的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評估園區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實施效果,進一步減少企業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責任部門(單位):生態環境分局、經濟發展部〕
11.創建省級“清新園區”。持續提升VOCs治理水平,穩步改善園區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降低涉氣信訪投訴量。結合VOCs綜合治理企業“一企一方案”,組織石油化工行業逐一對照大氣污染防治績效A級、B級標準,制定實施提級改造工作計劃。2023年達到大氣污染防治績效B類企業11家,2024年達到大氣污染防治績效B類企業12家,2025年達到大氣污染防治績效B類企業15家,A類企業力爭達到1家。〔責任部門(單位):生態環境分局、經濟發展部〕
12.提升環境空氣監測能力。提升工業園區大氣環境數字化監管能力,加強涉VOCs排放的園區大氣環境監測及監控能力建設,優化現有環境空氣自動站點布置,綜合運用自動監測、走航監測等監測監管技術,強化對環境空氣監控、檢測儀器設備的校準與維護,確保設備有效穩定運行,提升環境空氣監測能力。〔責任部門(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13.強化油品儲運銷專項污染治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進儲油庫、加油站、原油和成品油碼頭等環節油氣回收治理,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加大油氣排放監管力度。每年6月-10月間,開展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監督檢測,開展儲油庫有機液體油氣回收專項檢查,鼓勵油品銷售企業的油庫和加油站夜間裝、卸油,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責任部門(單位):生態環境分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建設局〕
五、時間安排
(一)編制技術指南。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制定重點行業VOCs治理要求,廣泛征求企業、專家、相關管理部門意見,2023年6月底前制定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任務技術要求及重點行業企業VOCs綜合治理“一企一方案”編制指南。
(二)制定治理方案與評估。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企業根據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任務技術規范要求梳理現狀,開展自查,2023年12月底前完成12家VOCs綜合治理“一企一方案”制定,明確每項任務時間節點和工作目標。組織相關行業專家,對重點行業企業VOCs綜合治理“一企一方案”開展技術評估。
(三)實施綜合治理。2024-2025年,各重點排放企業應根據綜合治理要求,積極推進VOCs治理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各項治理任務,使VOCs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六、評估和總量減排核算要求
生態環境分局綜合運用現場監察、環境監理、在線監控、人工檢測等手段,加強對排污單位VOCs排放行為的執法監管,并可委托具備資格的技術機構實施泄露檢測、在線比對、臺賬審計、物料平衡核算、治理效率跟蹤、特征污染物溯源等措施進行核查并提交相關技術報告;跟蹤各重點企業的VOCs治理進展情況,督促企業對照治理任務做好全過程管控;每治理完成一家重點企業后,組織第三方機構按照總量管理辦法開展治理成效及減排總量核算。
排污單位VOCs排放總量經核定發生變化的,排污單位必須在核定變化之后三十日內按規定辦理排污許可證變更登記手續。生態環境分局依法審查、核發、變更或注銷排污許可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生態環境分局牽頭成立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專班,建立健全VOCs治理體系、工作體系;相關部門統一思想認識,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按時完成各項治理任務。
(二)加強要素保障。財政分局保障專項行動工作經費。生態環境分局根據實際需要,加強與技術支撐單位的合作,建立由相關領域專家、技術人員組成的專業技術支持團隊。
(三)強化政策激勵。堅持依法依規,采取“協議減排”、分級管理等方式,鼓勵企業跨前減排;按照“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的分級管理原則,對守法意識強、管理規范、記錄良好的企業減少監管頻次;對治理進展緩慢,異味擾民問題嚴重的企業,加密執法檢查頻次,嚴處違法行動;對主觀希望治理,但能力不足的企業,加強重點幫扶指導。
(四)加強宣傳引導。積極營造有利于開展VOCs綜合治理的良好輿論氛圍,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選擇相關行業VOCs治理正面典型,加強宣傳報道。推動綠色設計和生產環境友好型產品,倡導綠色低碳、簡約適度、文明節約的生活方式,鼓勵、引導公眾主動參與VOCs污染防治。
重點治理企業名單
1 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
2 浙江麥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浙江東恒石化銷售儲運有限公司
4 浙江傳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5 浙江和惠污泥處置有限公司
浙江惠禾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6 浙江鴻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7 浙江凱普化工有限公司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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