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7-04 15:56
來源:青海省政府
(4)強化交通管理。進一步優化城區交通道路網絡,建設完善城市智能化交通系統,強化交通疏導管理,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加強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倡導綠色出行。
(5)加快油品升級和油氣回收治理。加強油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行為。按照國家要求,做好2018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與國Ⅴ標準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的準備工作,確保如期保障油品供應。加快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進度,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如期完成所有回收治理任務。
(四)依法強化監督管理,逐步健全管理體系。
1.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完善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等工作機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類大氣污染違法行為。各市(州)進一步建立健全大氣污染網格化管理模式,細化治理措施,落實治理責任,逐步建立大氣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海東市加快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地方立法工作。
2.健全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各市(州)要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制定完善本轄區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實施統一的四級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明確各級別預警減排措施和減排力度,分解細化至具體污染源,并向社會公布。加強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和實時監測資料共享,提高市(州)級的監測和預報預警能力水平,加強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和研判,及時發布監測預警信息,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中對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引導公眾做好衛生防護。
3.實行環境信息公開。全面公開環境空氣質量信息,繼續實行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鎮及格爾木市環境空氣質量按月公布制度。環保部門依法依規公開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重點監控企業監督性監測等環境信息。重點工業企業要按規定主動及時公開污染物排放與治污設施運行、自行監測結果等信息。
4.建立區域協作機制。西寧市、海東市進一步健全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通報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區域突出環境問題,組織實施環評會商、聯合執法、信息共享、預警應急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提高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科學性和精準性。
5.編制城市限期達標規劃。未達到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西寧市、海東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對城市大氣環境質量實行限期達標管理,組織編制城市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達標時間表、路線圖和重點項目,提出分階段推進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措施,并動態管理限期達標規劃實施進程。
四、重點治理工程項目
2017年,全省重點實施揚塵綜合治理、機動車污染治理、煤煙型污染治理、工業污染綜合治理及能力建設等五類骨干工程項目共50個,預計投資9.7億元(詳見附件2)。為確保實現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各市(州)應結合實際確定除上述項目之外的其他工程項目。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市(州)政府作為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計劃,將工作任務分解到所轄區(縣)、部門、單位和企業,推進年度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實施,確保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實現。省相關部門按照《貫徹落實以西寧市為重點的東部城市群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意見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青政辦〔2013〕262號)及《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青辦發〔2016〕54號)職責分工,指導督促各市(州)政府做好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工作。省環境保護廳建立重點工程季調度制度,定期調度通報各市(州)重點工程進展情況。
(二)嚴格責任考核。嚴格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將優良天數比例、PM10和PM2.5濃度下降比例作為環保約束性指標,按照《青海省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對兩市六州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行年度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考核結果作為對各地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地區,將對市(州)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
(三)強化資金和科技保障。積極拓展資金籌措渠道,建立公平公正的社會資本投資環境,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形成政府、企業和社會多元投資機制。企業污染治理資金以企業自籌為主,政府投入資金優先支持列入計劃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同時,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技術和設備的研究、開發、引進與推廣,積極推動和培育大氣環境污染治理市場主體,促進全省環保產業發展。
(四)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世界環境日等宣傳契機,廣泛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科普宣傳,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在全社會樹立起“同呼吸、共奮斗”的行為準則。鼓勵公眾積極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等,宣傳先進典型,曝光大氣環境違法案件,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017年度青海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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