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8-08 13:35
來源:河北省政府網站
2、加強服裝干洗行業VOCs治理。新、改、擴建的干洗店應使用具有凈化回收干洗溶劑功能的全封閉式干洗機,已投入使用的開啟式干洗機須進行改裝,增加壓縮機制冷回收系統,強制回收干洗溶劑。干洗劑應密閉儲存。干洗溶劑經蒸餾后的廢棄物殘渣、廢溶劑殘渣應密封存放,并由具備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工商局)
3、推進建筑裝飾行業VOCs綜合治理。積極倡導和推動綠色裝修,推廣使用低(無)揮發性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膠粘劑等產品。按照《室內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嚴格控制裝飾材料市場準入,逐步淘汰溶劑型涂料。建筑內外墻涂飾全面推廣使用水性涂料。培育扶持綠色裝修企業,推廣鼓勵開展裝修監理和裝修后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及驗收。(牽頭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嚴格控制油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在已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任務的基礎上,加強油氣回收設施監管,開展專項檢查和抽查,確保油氣回收設施正常使用,油氣綜合回收效率達到85%以上。嚴格控制油品儲、運、銷環節“跑冒滴漏”,對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加油站,加快推進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商務廳)
構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監控體系
1、建立排放監測技術規范。2017年底前制定發布河北省固定污染源VOCs排放監測技術規范和重點排放企業在線監測安裝、運行及監督管理規范,在石化、化工、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和重點生活源,選取有組織排放集中、條件具備的作為試點,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梯隊推進重點企業監測能力建設,2020年底前,重點企業具備開展自行監測的能力。(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
2、加強排放監測監督。對重點企業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和抽測,監督性監測力爭每半年開展一次。按照相關技術規范和行業標準要求,設置人工監測或在線監測的監測點位,加強生產車間、廠界、工業園區無組織排放監測。監測物質種類按行業排放標準要求進行,沒有行業排放標準的按綜合排放標準。監測結果可作為違法處罰、排污費征收、排污許可證發放等環境管理的重要依據。對排放量大、排放點位分散的企業,廠界安裝VOCs環境監測設施。對排放集中的工業園區和產業聚集區,安裝VOCs環境監測設施。(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
保障措施
01加強組織推動
省環境保護廳負責統籌推進全省VOCs污染整治工作,按照本實施方案組織各市VOCs排放重點工業源開展綜合治理,調度治理進度,指導和監督目標任務落實。省直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分頭推進重點任務,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市人民政府是本轄區VOCs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立轄區重點企業治理項目清單,協調轄區內縣(市、區)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重點行業VOCs污染整治工作。各地環保部門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履行污染減排主體責任,制定限期整治方案,建設和運行VOCs控制或凈化處理設施,并加強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各地重點行業VOCs污染整治任務完成情況作為省對各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直有關部門)
02強化責任落實
各市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分解落實責任,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整治任務。各市要結合工商管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就建立治理清單和淘汰違法“散亂污”企業,在轄區內再次開展全面排查,建立臺賬管理制度,并逐一明確治理目標、治理措施和實施進度。對其他涉VOCs排放的工業源和生活源,各地也要摸排情況,制定整治計劃。要嚴格網格化環境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監督員,落實網格內涉VOCs排放企業監管和“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等有關責任,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嚴重失職的追究相關責任。(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責任部門: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03嚴格監管執法
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要嚴格履行對轄區內VOCs排放企業的監管責任。加強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對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或環境影響評價未經批準的涉VOCs排放項目,當地環保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或生產。推進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和清潔生產審核,2017年底前,開展醫藥、農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加快淘汰落后步伐,對嚴重污染環境、浪費資源能源、工藝裝備水平和產品附加值低且不具備治理經濟可行性的落后產能,依據行業準入有關規定,堅決予以淘汰取締。嚴格落實季節性生產調控措施,加強對制藥、農藥等涉VOCs排放企業的指導和監督,采暖季按照統一要求實施停產限產。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監管,對不按要求建設運行治污設施、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關停整治,從嚴查處。(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廳、省公安廳)
04增強科技支撐
研究制定重點行業VOCs污染防治技術規范或指南,發布重點行業VOCs污染防治先進技術名錄,引導和規范排污企業開展技術選取。加強VOCs污染防治技術與裝備研發,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推進產學研合作,搭建技術應用對接平臺,開展應用試點建設,推動VOCs治理產業發展。加快相關標準、規范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其在產業升級中的引領作用和淘汰落后中的倒逼作用。完善VOCs監測技術手段,推動建立排放監控與預警體系。對排放集中的工業園區和產業聚集區,制定區域VOCs污染防治技術方案,并跟蹤評估防治效果。(牽頭部門:省環境保護廳、省科技廳)
05建立激勵機制
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省市縣統籌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以獎促防”“以獎促治”等形式,支持重點行業整治項目實施、監測監控體系建設、排放控制技術政策研究及示范工程項目建設等。實行獎優罰劣,鼓勵深度治理,在推進落實石油化工、包裝印刷等行業排污收費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定差別化排污收費等有利于VOCs污染減排的環境和經濟政策。引導銀行、融資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加大對VOCs污染防治的信貸支持。鼓勵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機構參與VOCs污染防治,為企業提供治理方案、治理設施運維及排放監測等服務。(牽頭部門: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辦,省環境保護廳)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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