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06 15:34
來源:環保部、北極星環保網
8月的最后一天,環保部一口氣發布了《大氣攻堅行動方案》的4個配套方案,涉及強化督查、巡查、量化問責和信息公開。
從今天開始,今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強化督查正式開啟!半個月后,環保部將組織102個工作組進駐“2+26”城市及所屬縣區開展為期四個月的巡查。在《督查方案》給出了具體督查范圍、時間安排、督查內容,如下:
1. 督查范圍
督查范圍為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含辛集)、唐山、邯鄲、邢臺、保定(含定州)、滄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含鞏義)、開封(含蘭考)、安陽(含滑縣)、鶴壁、新鄉(含長垣)、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
2. 督查時間
總體時間安排為2017 年9 月1 日至2018 年3 月29 日。
第一階段(2017 年9 月1 日至11 月9 日),共5 個輪次(第11至15 輪次)70 天,重點對“2+26”城市所有縣(區)全部12 項任務完成情況、各項減排措施的落實情況、任務清單外的涉氣類突出問題以及《攻堅方案》中“2+26”城市的其他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任務進行督查(具體安排見下表)。
第二階段(2017 年11 月10 日至2018 年3 月29 日),共10 個輪次(第16 輪次至25 輪次)140 天。進入采暖期,重點通過熱點網格、高架源排放情況、“12369”環境舉報熱線等掌握的線索,調度督查組和“2+26”城市環保部門對存在問題的區域和行業進行“雙向反饋式”督查。
3. 督查內容
按照《攻堅方案》要求,梳理出12 項重點任務和各城市“清單化”任務233 項,聚焦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對督查重點內容進行了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一)“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情況
1.按照“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進展情況清單進行核對,以縣為單位,每輪次抽查50%的縣區,根據工作量確定抽查比例。對提升改造類“散亂污”企業,是否存在未經相關部門會審簽字同意擅自恢復生產、恢復生產后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不正常運行治污設施的情況。
2. 是否存在清單外的“散亂污”企業,或清單內未取締、未整改,仍在生產或有近期生產跡象的“散亂污”企業。
3. 是否存在“散亂污”企業或集群“死灰復燃”情況。
(二)小鍋爐淘汰、改造情況
1. 按照小鍋爐清單進行核對,以縣為單位,每輪次抽查50%的縣區,根據工作量確定抽查比例。
2. 是否存在清單外的10 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建成區20 蒸噸(部分地區35 蒸噸)以下燃煤鍋爐。(要求以《攻堅方案》為準)
(三)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
1. 按照清單,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入戶抽查散煤替代工作落實情況,列入清單的鄉鎮(街道)應全部取締散煤燃燒。
2. 已劃定的“禁煤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是否存在散煤燃燒、銷售問題。
(四)工業類治理項目
1. 重點對火電、鋼鐵、石化、鋁工業(不含氧化鋁)、水泥等行業以及燃煤鍋爐(含生物質鍋爐)、露天礦山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開展檢查,按照任務完成的時間要求進行階段性現場核查。根據企業治理改造方案進行核實。
2.對特別排放限值、超低排放改造項目要重點檢查,檢查治污設施工藝、選型是否滿足相關標準及環境保護部文件要求,是否安裝污染物自動監測設施并聯網,污染物排放濃度是否滿足相應標準要求。必要時可安排現場監測。
(五)工業類淘汰、搬遷項目
對照淘汰、搬遷類企業清單,包括列入整治關閉計劃的露天礦山,逐一核實關停、淘汰情況,檢查是否存在生產相關行為活動,可到當地供電部門調查企業用電量情況。搬遷類企業原廠區必須停產。
(六)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
按照《攻堅方案》明確的時間節點,11 月份對電力、鋼鐵、水泥行業企業,2018 年1 月對銅鉛鋅冶煉、電解鋁、原料藥制造、農藥等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取得情況進行現場核查,主要檢查是否存在無證排污行為。
(七)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項目
對照治理項目清單,逐一現場檢查治理措施落實情況。可采取現場即時檢測方式檢驗VOCs 泄漏及排放情況。
(八)工業企業揚塵治理情況
1. 檢查工業企業(含供熱企事業單位)是否完成物料無組織排放治理改造任務。
2. 檢查鋼鐵、建材、有色、火電、鍋爐、焦化等行業企業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的無組織排放管控要求。
(九)加油站整改情況
1. 隨機抽查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安裝、運行情況。
2. 《攻堅方案》中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施的,需核實安裝使用情況。
3. 對高速路、國道、省道邊加油站,應檢查是否銷售車用尿素。
(十)施工工地揚塵管理情況
1. 隨機抽查城市及縣城建成區內施工工地揚塵管理情況,檢查是否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工地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等6 個100%。
2. 在采暖期,城市建成區內是否存在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業情況(對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確實無法停工的,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報市級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實施)。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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