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04 09:14
來源:常德市環保局
8、加強燃煤鍋爐整治。2017年11月底前,城市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所有燃煤小鍋爐全部淘汰“清零”。2017年12月1日起,不達標或未達到相關整改要求的燃煤鍋爐,一律停產整治。
9、加快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煤,減少城區煤炭消耗總量。推動工業園區、重點耗煤企業、居民取暖的集中供熱,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10、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2017年12月底前,淘汰剩余黃標車,禁止黃標車在城市建成區中行駛。
11、加強高排放車輛管控。在現有基礎上擴大黃標車、重型柴油車、冒黑煙車等高排放車輛限行區域和限行時段,2017年11月起,公安交管、環保、交通等部門開展綜合執法檢查,對在限行時段闖入限行區域的高排放車輛嚴厲處罰。加密燃油抽檢頻次,打擊銷售不合格油品的行為。
12、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污染管控。城市建成區、城鄉結合部嚴禁使用冒黑煙等高排放工程機械(含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鋪路機、壓路機、叉車等)。
13、加強城市揚塵污染管控。城區及城郊結合部的各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石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及建筑垃圾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工地現場配置噴淋裝置、灑水車、移動噴霧機等降塵設備;各類房屋拆遷(拆除)施工,實行提前澆水燜透的濕法拆除、濕法運輸作業。加強城區路面養護、保潔,增加道路機械化清掃、沖洗、灑水頻次。
14、加強餐飲油煙的監管。規模化餐飲經營場所(3個灶頭以上)必須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定期維護,保證油煙達標排放。嚴格禁止露天燒烤。增加夜間現場巡查頻次。
15、嚴禁秸稈、垃圾等露天焚燒。充分利用無人機監測、衛星遙感圖像分析等技術手段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水平;強化縣、鄉人民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以街道、鄉鎮為主體,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加大秸稈、垃圾等露天焚燒巡查和獎懲力度;疏堵結合,全面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對未監管到位造成區域環境影響的,依法依規嚴格追究相關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責任。
16、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燃放。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制定完善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嚴控方案,城市建成區內嚴禁銷售煙花爆竹,城市規劃區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如有特殊重大活動確需燃放,需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且要明確燃放地點和時間。
17、加大特護期大氣污染防治執法力度。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相關部門加強對工業企業達標排放、禁燃區高污染燃料禁用、揚塵污染管控、垃圾和秸稈禁燒、餐飲油煙整治、“散亂污”企業整治等情況的重點督查,公布不達標企業名單,納入企業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并對不達標企業依法進行停產整治和處罰。
18、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建立由市政府牽頭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機制。市經信委、市農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要采取巡查督查、明查暗訪、交叉檢查、專項督查等方式,強力推動相關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實,督促地方政府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對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和措施不到位的縣市區,采取通報、約談和媒體曝光等方式進行督辦。加強群眾監督,鼓勵公眾通過“12369”投訴舉報,及時發現各地存在的突出大氣污染問題,全部移交地方政府限期解決并向社會公開,實行“拉條掛賬”式管理。
(二)強化突發期特別措施。
1.明確突發期的標準。出現下列三種情況之一,但尚未達到啟動應急預案條件:市城區空氣質量預測將達到重度污染(預測AQI日均值>200);周邊城市已經發出橙色及以上預警;市城區空氣質量為中度污染(150<AQI指數<200),但位列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倒數10位之列。
2.強化突發期特別措施。城區內及城鄉結合部所有地面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開挖和運輸;在日常清掃頻次的基礎上增加城市道路機械清掃、灑水、沖洗3次;在特護期對工業企業巡查頻次基礎上,加大一倍巡查力度;工業企業未進行密閉作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超標排放的立即停止生產;城區內所有室外夜宵攤點一律暫停營業;加大對垃圾、秸稈焚燒和露天燒烤的巡查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城區及城鄉結合部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冒黑煙等高排放車輛進入城區道路行駛;加大公共交通的投運力度,在城區范圍內實施燃油機動車限行;
3.迅速啟動突發期應對工作。在預測突發期來臨前四小時,市環境監測站將預測預報信息傳送至市經信委、市農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并加強監測預測預報;市直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分別召開會商會議,分析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迅速落實突發期工作措施,強化工作督促檢查。
(三)落實應急期預案要求。
1.統一提高預警分級標準。
藍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150持續3天(72小時)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150持續4天(96小時)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持續3天(72小時)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3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持續4天(96小時)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2、統一規范預報程序。做好24小時、48小時預報和未來3天或一周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預報,預報等級統一按照上限執行。當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可能達到上述預警條件時,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應提前24小時以上發布預警信息,當出現藍色、黃色預警時上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當出現橙色、紅色預警時上報市人民政府。當監測AQI持續36個小時達到中度污染,或監測AQI達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級別,并預測未來12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應根據實際污染情況盡早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改善到輕度污染及以下級別,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解除預警信息。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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