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26 13:28
來源:金昌市環保局
日前,甘肅金昌印發《金昌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8年市區空氣質量達標天數達到307天以上,達標率達到84%;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控制值≤86ug/m3,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控制值≤32ug/m3(扣除沙塵天氣影響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指標年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全文如下:
金昌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為持續改善城鎮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管治結合原則,嚴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轉變治污理念,創新治污方式,強化協同治污,夏秋季重點實施工程治理和面源管控,冬春季重點實施各類污染源分類管控,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強度;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永昌縣、金川區政府對轄區環境空氣質量負總責,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責任,全社會參與,共同推進環境空氣質量的不斷改善。
二、工作目標
根據省政府下達的空氣改善目標要求,2018年市區空氣質量達標天數達到307天以上,達標率達到84%;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控制值≤86ug/m3,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控制值≤32ug/m3(扣除沙塵天氣影響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指標年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工業污染源治舊控新
1.重點工業企業排污穩定達標。金川集團公司鎳銅冶煉區域環保集氣等達標治理項目穩定運行,充分發揮減排效益。同時,開展冶煉煙氣低空改高空排放的理論研究,聘請專家,提出科學的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
責任單位:金川集團公司
2.完成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甘肅電投金昌發電公司一廠1、2號機組和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熱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年度任務。
責任單位:甘肅電投金昌發電公司、金川集團公司
3.工業堆場揚塵治理全覆蓋。各類煤堆、灰場、渣場和其它產生揚塵(粉塵)的散流體原料堆放場必須完善“三防”(防揚塵、防流失、防滲漏)設施,建設防風抑塵網,并配備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設施。對物料輸送設備進行密閉,并在裝卸處配備收塵、噴淋等防塵設施。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4.深入推進清潔生產。鼓勵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針對節能減排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采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裝備,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到2018年底,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7年降低3.5%以上。全市鋼鐵、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80%以上的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任務。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
配合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5.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制定并實施2018年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實施分類改造。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
配合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二)嚴控煤煙型污染
1.調整和優化能源結構。加快推進天然氣供應和風光電消納能力、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煤炭,壓減散煤使用量,到2018年年底,煤炭在我市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控制在70%以下。提倡“電氣化”金昌,不斷提升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使用比重。嚴禁建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2.全面完成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對市域內所有燃煤鍋爐清單動態更新,開展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改造或達標治理,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轄區內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清零”任務。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建設局、市規劃局
3.禁止新建燃煤小鍋爐。市區建成區禁止新建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區域原則上不再新建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4.積極推進冬季清潔供暖工程。對城中村、棚戶區、城鄉結合部及建成區向外延伸5-10公里范圍內鄉鎮居民使用的土炕、土灶、小火爐進行詳細摸底,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的原則,逐步推進“三改”工程;年內完成農村居民土炕改造試點工作。
責任單位:金川區政府、永昌縣政府
5.推進散煤清潔化利用。規范運行優質煤集中配送中心,實現優質煤配送和煤質監管體系全覆蓋;在跨界等主要交通入口和入城路口設置卡口,嚴查煤炭運輸車輛,對跨市界且煤質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予以勸返,對市內區域跨界的,予以查沒并處罰。同時,加大煤炭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的煤質抽檢頻次,對銷售不符合環保標準煤炭的單位及個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
配合單位:金川區政府、永昌縣政府、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環保局
6.嚴控高污染燃料使用。市區禁燃區內嚴禁使用國家和省上規定的各類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擴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不得將其它燃料燃用設施改造為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
責任單位:金川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7.強化在用燃煤鍋爐提標改造。城市建成區內的10蒸噸/時以上、6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執行新建鍋爐排放標準;對20蒸噸/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脫硫改造,對單臺出力65蒸噸/時的燃煤鍋爐實施脫硝改造,并同步安裝在線監測設施聯網運行。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編輯:張偉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