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5-22 14:03
來源:湖北省十堰環保局
13、開展船舶污染治理。制定船舶港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強船舶與港口大氣污染防治管理。積極淘汰老舊船舶,鼓勵現有船舶實施LNG動力改造,加快水上LNG加注碼頭規劃建設,推動清潔能源在水運行業的運用。全面排查我市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狀況,實施油氣回收改造。加快港口岸電設備設施建設。(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
14、推進老舊車淘汰。全面排查全市老舊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柴油車)情況,2018年5月底前,制定2018至2020年老舊車淘汰計劃,并組織實施。研究中心城區老舊車禁限行和資金補貼政策,力推老舊車淘汰。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不予辦理其所有人相關業務,按規定告知機動車所有人,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15、推廣清潔能源公共交通。盡快啟動編制《十堰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加快充電站(樁)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應用推廣LNG、油氣混合動力、油電混合動力、電動汽車以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道路客運車輛、環保型公交車和出租汽車,城市公交新能源車輛比例達65%以上。(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市規劃局、市住建委、市城管綜合執法局)
16、加強油品監督管理。制定油品抽檢計劃,每季度開展至少一次油品質量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銷售質量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的違法行為,堅決依法取締違規加油站點。(市工商局、市商務局)
(四)重拳治理城市面源污染
17、加強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管控。按照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控制8個100%要求,做到規范封閉圍擋,主要路面硬化處理,進出車輛沖洗到位,渣土運輸車輛和混凝土攪拌車輛密閉運輸、嚴禁遺撒,特殊作業時噴淋灑水,裸露地塊或暫不開發土地實施綠化或臨時覆蓋,施工現場主要路面及施工出入口路段沖洗保潔。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強化建設項目土石方階段及裝飾階段的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實。每季度開展至少一次現場執法檢查。(市住建委、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
18、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治理。全面落實主干道、次干道洗路作業模式,加大人行道及背街小巷的沖洗保潔力度。主次干道每日一次細致沖洗、人行道及背街小巷每三日一次細致沖洗,確保路見本色、起風不起塵。嚴查渣土運輸車輛和混凝土攪拌車輛的凈車出入、密閉運輸和沿路遺撒等問題,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專項執法檢查。(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
19、加強裸露山體治理。全面梳理裸露山體現狀,采取生態修復或臨時覆蓋等方式,明確裸露山體治理時間表,并加快組織實施。(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城投公司、市國土局、市林業局)
20、嚴禁露天焚燒。全面落實縣(市、區)、鄉鎮、村、戶四級農作物秸稈禁燒監管責任體系,嚴厲打擊秸稈露天焚燒行為,強化責任追究,確保轄區內秸稈焚燒火點數同比下降30%以上。建立秸稈收儲體系,全面推廣秸稈還田、秸稈制肥、秸稈飼料化、秸稈能源化利用等綜合利用措施,落實地方相關配套政策和激勵機制,確保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達到90%以上。禁止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落葉等可燃物。(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21、加強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污染治理。2018年5月底前,制定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治理計劃,建立工作臺賬,要求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尤其做好凈化設施的清洗維護,確保正常運行,逐步取締露天炭燒烤,更換清潔能源、引導入店經營。盡快出臺中心城區禁止露天燒烤的區域和時間,并報市政府審批,向社會公開。取締違法露天燒烤攤。全年開展至少兩輪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整治的專項行動。(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食藥監局、市環保局)
(五)加強大氣環境管理
22、積極做好污染天氣應對。加快空氣質量預警預報與決策支持系統建設進度,堅持環保、氣象部門會商預報制度,提高預警預報準確率。盡快修訂完善并發布本轄區、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督促重點涉氣企業(含工業源和揚塵源)編制應急減排實施方案,探索中心城區機動車限號可行性方案。修訂大氣污染防治聯動工作方案,提高應對可操作性。提早部署夏季臭氧污染預警預報和應對工作。(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氣象局、市住建委、市城管綜合執法局)
23、強化污染天氣應對督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重污染天氣、大氣污染防治聯動等應急響應措施落實的監督檢查。針對春季揚塵污染、夏秋季秸稈焚燒、夏季臭氧污染、冬季霧霾應對等問題,通過現場巡查、“天眼”抓拍、委托第三方巡查等多種形式,加強巡查督查。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市環保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住建委、市農業局、市工商局、市商務局)
24、加快空氣自動監測網格建設。加快中心城區、鄖陽區、武當山特區和鄖西縣等地119個空氣自動監測微觀站建設,實現對大氣污染的網格監控,進一步落實屬地責任,及時快速應對、治理和消除污染。(市環保局)
25、加大科技和資金支持力度。提前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年度實施計劃,落實年度生態補償資金、道路沖洗、人工增雨服務、秸稈綜合利用、老舊車淘汰等工作資金保障。加快開展十堰城區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工作,開展新一輪PM2.5源解析、臭氧溯源解析等工作,為精準治污提供科學依據。(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氣象局、市公安局等)
26、加強信息公開和宣傳引導。通過網站、電視、報紙等多種形式,每日發布空氣質量預報,每月發布各縣市區空氣質量狀況及排名。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擴大公眾知曉率,提高公眾參與率。(市環保局,相關市直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認真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5月20日前報市大氣辦備案。完善十堰城區環境質量分析會商聯席會議制度,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分析階段性環境質量狀況和存在的問題,以問題為導向,落實大氣治理任務。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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