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15 10:46
來源:天津市政府
3.強化裸地治理。對全市新排查發現的3451塊共計42平方公里裸地因地制宜全面治理,嚴格落實硬化、綠化、蓄水、苫蓋等治理措施,及時排查揚塵隱患并對治理措施進行增補,防止污染反彈。
4.加大城市清掃保潔力度。持續實施道路掃保“以克論凈”和區域降塵量考核;全面清洗公共設施、交通護欄、綠化隔離帶等部位積塵浮塵,定期對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等區域進行重點清掃。加強國省公路和高速公路機掃保潔。對外環線以及與外環線相連的環城四區放射線,重點區域周邊主要國省公路,濱海新區與中心城區之間的連接線,各區的穿城鎮公路及建城區的環線公路,通往旅游景區公路,做到機械清掃每天2次、水洗路面隔天1次、灑水降塵作業隔天1次;其他普通國省公路水洗路面隔兩天1次,灑水降塵作業隔兩天1次;如遇重污染天氣二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每天濕掃路面1次以上。高速公路嚴格按照作業標準采取機械清掃、路面灑水降塵和人工保潔措施。
5.持續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不斷完善秸稈收儲體系,進一步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到2018年底,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持續加大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力度;全面落實禁止焚燒垃圾、落葉、枯草要求;引導群眾不在道路及社區非指定區域內焚燒花圈、紙錢等;中心城區及其他重點地區堅決禁止露天燒烤。用好用足高架視頻、無人機和衛星遙感技術,實現科技化監管全覆蓋。
6.強化煙花爆竹禁放。嚴格執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定》,落實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要求。修訂《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禁放禁售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濱海新區和環城四區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研究提出本區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
(八)嚴格管控機動車污染。
1.嚴格管控、嚴厲查處超標排放行為。持續推進老舊車淘汰,全年淘汰老舊車3萬輛。組織實施機動車大戶制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強化日常監管。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開展新車注冊登記環保一致性核查10萬輛,持續開展機動車超標排放執法監管。利用遙感檢測等技術篩查機動車100萬輛。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管,完善監管平臺,創新監管方法,嚴厲打擊未按規范進行排放檢測和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以國省公路跨省交界處為重點區域,強化環保、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聯合執法。實行“環保取證、公安處罰”機制,嚴查機動車環境違法行為。
2.優化中重型車輛繞城行駛措施。繼續實施中心城區中重型貨車限行措施,通過既有道路設施優化行駛道路、分時規劃路線等方式,完善中心城區環路通行條件。研究制定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通過經濟手段引導中重型貨車優先使用高速公路行駛。嚴格落實高污染排放車輛限行要求。
3.減少機動車怠速尾氣排放。2018年5月底前制定2018年優化交通疏導方案。各區按照優化交通疏導要求,加強現場疏導,優化交通組織,完善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科技設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
4.強化新車源頭管控。全市禁止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國家第五階段標準(不含)以下的輕型柴油車;在進口環節,加強海關檢驗檢疫管控,對國家第五階段標準(不含)以下的輕型柴油車不允許入境。研究制定本市第六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方案。
5.深化港口船舶大氣污染防治。嚴格落實港口靠港船舶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燃油的管控要求,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使用不達標燃油行為。嚴格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港口岸電布局的工作要求,2018年,天津港口新增4個集裝箱泊位具備提供岸電能力,新增2個5萬噸級以上干散貨泊位具備提供岸電能力。
6.強化工程機械污染防治。環保部門牽頭,建設、交通運輸、國土房管、市容園林、水務、農業等部門建立分行業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監管機制,實施長效監管。堅決禁止不達標工程機械入場作業。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碼頭、機場等為重點,推進柴油施工機械和作業機械清潔化。2018年8月底前,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嚴格組織落實,對違法行為依法嚴處。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除涉及安全生產及應急搶險任務外,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
7.加強車用油品供應管理。對本市銷售的車用汽柴油進行質量監督性抽查,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進行后處理,對抽查結果進行通報。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重點依法查處流動加油車售油違法違規行為。
8.全面推廣車用尿素。市內高速公路、國省公路沿線加油站點持續全面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保證柴油車輛尾氣處理系統的尿素需求。對本市銷售的車用尿素產品進行質量監督性抽查,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進行后處理,對抽查結果進行通報。對柴油貨車尿素使用情況進行例行抽檢,對未添加尿素的貨運車輛,依法處罰并全部勸返。
(九)嚴格新建項目環保準入。
堅持對新建項目嚴格落實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對新、改、擴建項目所需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放總量實行倍量替代。
(十)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
1.完善應急響應機制。落實國家要求,完成2018年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建立重污染應急管控清單動態更新機制,持續細化“一廠一策”,保障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加強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和區域聯動,遇不利天氣及時啟動應急機制,確保響應迅速,將不利氣象條件影響降至最低。
2.強化預警應對能力。推進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確保市級預測預報部門具備3天精細化預報和7天趨勢分析預測能力。依托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攻關研究,提升重污染天氣應對技術支撐能力,充分利用大數據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成效。
3.健全跨區域集疏港聯動機制。協調建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跨區域集疏港聯動機制,如遇重污染天氣二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提前告知周邊省市同步實施天津港集疏運車輛管控措施;嚴格落實集疏運車輛(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除外)禁止進出港區要求。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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