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重慶市餐飲業油煙排放,再也不能隨心所欲了。7月17日,記者獲悉,重慶市《餐飲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近日由市環保局、市質監局聯合印發,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屬于強制性標準,適用于全市餐飲單位,排放油煙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以及非經營性單位內部職工食堂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不適用于居民家庭烹飪,以及以蒸、煮烹飪方式為主的不擾民餐飲單位。
市環保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向霆介紹,該標準有三大特點: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每立方米1.0毫克,比國家標準提高了50%,增加了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指標,對產生特殊氣味并對周邊環境敏感目標造成影響的要增加除臭措施。同時鼓勵餐飲單位深度治理、提前實施、節能減排。
該標準還要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通過集氣罩收集經凈化設備處理后達標排放,未經任何設備凈化排放視同超標。凈化設備應定期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行,排氣筒出口及周邊無明顯油污。原則上,凈化設備至少每月清洗、維護或更換濾料1次。凈化設備安裝或更換時,應在設備易見位置粘貼標志,顯示提供安裝或更換服務的單位名稱、聯系信息和日期。餐飲單位應記錄日常運行、清理維護或更換濾料等情況,記錄簿應至少保留一年備查。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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