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27 09:35
來源: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加大藍天保衛戰宣傳力度,省市主流媒體每年至少開展兩次專題報道,組織各類媒體及時報道大氣污染防治的最新形勢和各項工作進展,積極宣傳各地各部門和先進企業的工作亮點、經驗做法及取得成效,及時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和損害群眾健康、影響高質量發展的突出污染問題。靈活運用原創發布、微視頻、在線訪談等形式擴大宣傳效果,利用戶外電子屏、廣告欄等播放或張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宣傳片、宣傳畫和標語字幕等方式增強群眾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關注、認同和支持。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環境保護廳牽頭,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94. 暢通公眾監督渠道
通過公開聽證、網絡征集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對大氣污染防治領域重大決策和相關建設項目的意見。鼓勵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志愿者等對各項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各級政府要主動及時公布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和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積極回應群眾訴求。保障暢通的環保投訴渠道,鼓勵開展市民有獎舉報,調動社會各界力量監督環境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牽頭,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95. 廣泛倡導綠色消費行動
各級政府機關實施綠色采購,積極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環保涂料、低VOCs含量日用化工品等綠色環保產品,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牽頭,省工商廳配合,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96. 大力倡導綠色低碳出行
推廣公共交通、共享單車等綠色出行方式,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到2020年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等超大、特大城市和人口超過100萬的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以上,減少日常生活大氣污染排放。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保障措施
97. 完善組織領導機制
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下設藍天保衛戰指揮中心,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統籌協調并指導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各項工作安排。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省環境保護廳,定期報告工作進展,每月公布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排名。各地成立相應的藍天保衛戰指揮中心,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環境質量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任藍天保衛戰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明確各項任務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和目標完成時限,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環境保護廳牽頭,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98. 強化考核激勵
制定藍天保衛戰工作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簽訂城市藍天保衛戰目標責任書。改革完善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和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述職考核范圍,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對超額完成目標任務、工作成效明顯的省直責任部門、地方黨委和政府、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省級財政資金對藍天保衛戰成效顯著的地方進行獎勵。對藍天保衛戰中失職失責、工作嚴重滯后、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通報批評,約談主要負責人。對貫徹省委、省政府大氣污染防治決策部署不力,考核不合格的城市實施區域限批。
(責任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99. 加強督導檢查
加大對各地各部門藍天保衛戰工作落實的督導檢查力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加強監督貫穿藍天保衛戰全過程。各級人大、政協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積極建言獻策。針對空氣質量不達標和空氣質量明顯惡化城市統籌安排專項督查,夯實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各地要實行掛賬督辦、跟蹤問效,每季度調度工作進展情況,采取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全面掌握工作進度。對未按要求和進度完成工作任務的、虛報瞞報有關情況和數據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責任單位:省委督查室、省府督查室牽頭,省紀委監委、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審計廳、省環境保護廳配合,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100. 加大資金投入
各級財政要將藍天保衛戰列為本級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確保藍天保衛戰各項工作順利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應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創新大氣污染防治科研和技術服務資金保障機制,探索通過各級財政與各類社會基金相結合的方式支持廣東省區域大氣質量科學研究中心發揮區域大氣環境管理科技支撐和管理服務作用。對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顯著的地方,省、市兩級財政資金可按照“獎優罰劣”的原則進行獎懲。落實各項支持節能環保的稅收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推進社會化治理,采取多種方式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省金融辦配合,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附件2:計劃項目表.doc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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