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8-06 09:26
來源:中國中山政府
開展臭氧污染來源解析研究工作。開展臭氧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根據省統一部署,以9-11月為重點時段,通過VOCs重點監管企業錯峰生產、加強油氣回收監管、機動車限行等手段,實現區域VOCs和氮氧化物協同控制。相關鎮區要督導VOCs重點監管企業、NOx排放大戶提前安排生產計劃,制定錯峰生產方案。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公安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局、氣象局等配合,各鎮區負責落實。
(八)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33.健全區域間聯防聯控機制
按照省統一部署,深化與周邊城市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明確控制目標和重點防控措施,按照“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行動”的原則,開展常態聯合防治和污染天氣區域應急聯動。落實《粵港澳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合作協議書》,推動實施粵港澳大灣區聯防聯控。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各鎮區負責落實。
34.健全部門間聯防聯控機制
建立健全部門間工作協調機制,強化跨部門多領域會商分析,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形成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定期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巡查督導,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提升大氣污染防控聯合應對水平。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各鎮區負責落實。
35.加強宣傳和信息公開
深入推進大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尤其是加大對企業的宣傳和培訓力度,切實落實企業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
在廣播電視和報紙等傳統媒體的基礎上,綜合運用“兩微一端”(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等新媒體,創新宣傳形式和內容,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宣傳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加強輿論引導,在新聞媒體開設專題專欄,加強對政策的解讀和引導,宣傳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生動實踐,同時對超標排放等典型環境違法行為大力開展監督性報道,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提供有力輿論保障。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委宣傳部等配合,各鎮區負責落實。
36.鼓勵公眾踐行綠色生活方式
將大氣環境保護納入中小學教育等國民教育體系,推動全社會樹立“同呼吸、共命運”的理念,切實增強群眾大氣環境保護主人翁的責任感。倡導勤儉節約、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環保低碳產品,鼓勵綠色出行。
進一步暢通環保投訴渠道,鼓勵開展有獎舉報,調動社會各界力量監督環境違法行為,參與大氣環境方面重大決策,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交通運輸局等配合,各鎮區負責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進一步完善部門合作和信息共享機制,研究解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專家咨詢機制,對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項目推進等提供決策支持。
(二)壓實工作責任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實履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屬地和主體責任。2018年7月底前印發實施我市年度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建立項目清單。
2018年底前印發實施空氣質量達標規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明確達標時間表、路線圖和重點項目。建立健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調度制度。
(三)強化考核問責
對年度方案落實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和評估考核。各鎮區政府應當對本轄區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對工作責任不落實、項目進度滯后的鎮區和部門,進行通報、約談、問責,按規定在鎮區實績考核中扣分。
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鎮區予以通報批評,市政府約談該鎮政府(區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考核結果不合格的鎮政府(區辦事處)應向市政府做出書面檢查報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四)強化資金保障
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積極發揮各級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拓寬融資渠道。強化企業治污的主體責任,建立“財政引導,企業為主”的治理資金籌措機制。
建立本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財政資金應優先支持前期基礎工作完成較好、項目實施推進順利的成熟度較高的項目,提高資金支出率。
備注:本方案明確2018年工作目標,并提出2020年預期目標,完整的2020年目標待與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進一步銜接后調整。
附 表
1.2018年中山市環境空氣質量目標
2.公交車純電動化目標
3.2018年日用玻璃行業治理項目名單
4.中山市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錄
(第一批、第二批)
5.各鎮區生物質鍋爐整治目標
表1 2018年中山市環境空氣質量目標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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