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26 10:25
來源:臨汾市人民政府
2.嚴格控制“兩高”行業產能。“一城三區”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鑄造、水泥等產能;確有必要新建的,要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 (市經信委、市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等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按照國家新修訂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提高重點區域過剩產能淘汰標準。根據省淘汰落后和壓減過剩產能實施方案,制定臨汾市焦化行業升級改造或淘汰計劃,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重點區域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和轉型升級力度,全面啟動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運行壽命超過10年的焦爐淘汰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焦化企業4.3米焦爐及熱回收焦爐產能較2015年下降幅度達40%以上。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列入去產能計劃的鋼鐵企業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等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3.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標準。實行拉網式排查,建立管理臺賬。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淘汰類)的,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及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改造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設施。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市環保局、市中小企業局牽頭,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煤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等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4.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市環保局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具體落實)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中,自2018年10月1日起,電力(燃煤以外)、焦化、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及在用鍋爐執行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他行業根據修訂后的標準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煤電(含低熱值煤)機組2018年停止運行。加快推進焦化、鋼鐵、水泥企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火電企業要在全面完成煤電(含低熱值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排放濃度。鼓勵焦化企業對傳統濕法熄焦工藝進行改造,燃煤電廠、鋼鐵企業應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煙氣中可溶性鹽、硫酸霧、有機物等。加強工業企業氨排放源控制,完善脫硝系統氨捕集和氨逸散管控。(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委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2018年完成。對臨汾市億鑫源混凝土攪拌有限公司、臨汾市鑫明預拌有限公司、臨汾市環源建材有限公司、臨汾世厚天源商砼有限公司、臨汾市堯都區興山混凝土有限公司、臨汾市南柳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堯都區周邊揚塵重點單位,要嚴格深度治理標準,按照環保要求科學安排生產,實現24小時監管。各縣(市、區)可在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環節安裝視頻監控、顆粒物在線監測等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關停與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不符的污染企業,集中整合園區企業,減少工業聚集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統籌建設共有工藝設施。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 (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環保局、市科技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具體落實)
5.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積極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 (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牽頭,市科技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高效能源體系。
6.有效推進清潔取暖。堅持從實際出發,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超低排放)、宜熱則熱,多能源供暖,確保群眾安全取暖過冬。同步實施居民生活用煤清潔能源替代。集中資源推進“一城三區”及城市建成區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散煤治理,優先以鄉鎮或區縣為單元整體推進。2018年10月底前,市區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2020年10月底前,各縣(市)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覆蓋率力爭達到60%以上;到2020年,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平川七縣(市、區)重點區域基本完成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山區,積極推廣潔凈焦、潔凈煤和其它潔凈燃料及高效清潔環保爐具。各縣(市、區)要切實做好調查摸底和確村確戶,科學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明確改造數量、改造方式。加強煤層氣(煤礦瓦斯)綜合利用,實施生物天然氣工程。燃氣壁掛爐能效不得低于2級水平。加強供熱加壓站點建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增加熱力遠程輸送能力,2020年底前,平川地區供熱半徑50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全部關停整合。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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