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29 13:53
來源: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日前,廣西貴港印發《貴港市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2018年)》。全文如下:
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港市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2018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貴港市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2018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9月26日
貴港市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2018年)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大氣污染防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2018)的通知》(桂政辦函〔2018〕24號)要求,為切實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確保完成我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實施時間
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標
利用100天的時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各類大氣污染源的整治,通過綜合施策,全力攻堅,嚴防死守,確保到2018年底,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不低于88.5%,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38微克/立方米(港北區、港南區、覃塘區參照執行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目標);桂平市的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58、36微克/立方米;平南縣的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58、35微克/立方米。
三、基本思路
堅持問題導向,開展城市揚塵綜合治理、“小散亂污”整治、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業企業穩定達標排放、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磚瓦行業整治、臭氧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氣應對等9個專項行動,清查《貴港市大氣污染防治問題清單》(附件2)中的各項問題和落實相關負責單位的責任,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督查問責,堅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打贏藍天保衛戰。
四、攻堅任務
(一)城市揚塵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將城市揚塵管控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重點督查任務,對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暗訪,嚴查揚塵管控缺位問題,對牽頭履職不到位的部門直接問責。(具體任務清單見附件2,表1和表2)
1.建設施工工地揚塵整治。
(1)嚴格落實“一口兩清三包四協議”。一口:規范工地出入口圍擋沖洗平臺;兩清:作業場地工完場清料清和生活垃圾日產日清;三包: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臨時占用道路和臨時用地范圍內無泥土撒漏、無污水橫流、無揚塵污染;四協議:病媒生物消殺協議、生活垃圾清運協議、建筑渣土運輸協議和在線遠程監控揚塵監測協議的簽訂和執行的落實情況。(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責任單位:市市政管理局、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產業園區管委會,市交投集團、城投集團、建投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認真貫徹土方規范作業“一三八”規定,全面深入開展土方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圍繞 “一個目標”:大幅度減少工地揚塵對PM10的貢獻度,減少工地對城市道路的污染;落實“三項制度”:工程開工前期條件核查制度、安全文明措施費核撥制度、實時在線監控監測制度。推行“八項措施”:土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制定專項施工方案,明確開挖時序、場內道路、運輸計劃、棄土場地、裸土覆蓋措施及場地硬化等內容;車輛外運區要用混凝土或連續鋼板等進行硬化處理;外運土方車輛不得進入工地泥口作業區,以減少泥頭車沖洗量;配齊推土機、鏟車等必備土方機械,保障土方區間轉運;非當天施工作業區域,不準撤下裸土覆蓋措施,實現工地黃土裸露部位100%覆蓋或綠化、散體物料100%覆蓋;揚塵作業必須灑水降塵,土方施工要實施濕法作業;渣土運輸車輛未經沖洗不準上路;建立保潔專崗,工地出入口鋪設鋼板、麻袋、減速帶及不少于20米的搓板路面振篩,并加強被污染路面的沖洗和污水排放管理,保證出入口五十米范圍內整潔;施工工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若在工地內堆置時間長的,則應采取覆蓋防塵布、防塵網、定期噴水壓塵等管理措施;防止物料、渣土、垃圾等縱向輸送作業凌空拋散;拆遷施工做到全過程防塵。(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責任單位:市市政管理局、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產業園區管委會,市交投集團、城投集團、建投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建筑施工現場必須沿四周連續設置圍擋,實行封閉施工,不能隨意開設出入口,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圍擋可根據施工進度分段封閉設置。市區內一般路段的圍擋高度不低于1.8m,市區內主要路段的圍擋高度不低于2.5m,各類管線敷設工程,其邊界應設1.5 m以上的封閉式或半封閉式路欄;其余設置1.8 m以上圍擋。施工作業階段應采取有效降塵措施,配置灑水、噴淋、噴霧等設施,做好施工現場100%圍擋、工地裸露砂土場地不用時100%覆蓋或綠化、工地出入口100%硬化、物料堆放100%遮蓋、土(石)方施工100%濕法作業。施工作業出入區域每一個出入口,設立車輛出入沖洗平臺。實行“門前三包”制度,即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臨時占用道路和場外臨時用地范圍內包無泥土灑漏、包無污水橫流、包無揚塵污染。施工過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鋪裝材料等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采取密閉存儲、采用防塵布苫蓋、設置圍擋或堆砌圍墻等措施。(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責任單位:市市政管理局、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產業園區管委會,市交投集團、城投集團、建投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加強執法監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要建立建筑企業信用管理系統,收集施工企業揚塵污染違法行為作為不良信息,并定期進行媒體通報,將揚塵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考核結果作為項目招投標的主要參考依據,約束建筑企業文明施工;要加強對未報建的建筑工程項目的監督管理;對檢查發現未按標準執行相關規定,未能采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的,要限期改正并罰款,對逾期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責令其停工整頓。市政局負責對市政工程項目、市國土局負責對取土場、水利局負責對水利工程、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公路建設、市產業園區管委會對市產業園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及交投、城投、建投公司對各自的建設項目進行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對未按標準執行相關規定的,要依法查處。(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環境保護局、市政管理局、國資委、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產業園區管委會,市交投集團、城投集團、建投集團,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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