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0-08 15:08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B.6.2.2.1 含有高濃度有機物質的源樣品可能需要在分析前進行稀釋,以防止檢測器污染。該采樣步驟所需的設備基本上與5.2.1節所述相同,但在加熱的采樣桿和檢測儀器定量環之間添加了動態氣體稀釋系統。該裝置可以利用清潔氣體對污染源氣體進行10:1、100:1、或更高的的倍率進行稀釋后再導入到氣相色譜分離系統。
B.6.2.2.2 將加熱采樣管前端盡量插入到排氣筒的中心位置,連接加熱采樣桿、動態氣體稀釋裝置及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儀,并啟動電源。
B.6.2.2.3 待采樣桿、氣體連接管道和動態氣體稀釋系統溫度恒定在110 ℃后,啟動動態稀釋系統采樣泵及稀釋氣體采樣泵(調節至合適的稀釋比),利用排氣筒中的樣品氣及稀釋氣體清洗管道,穩定10分鐘以上。
B.6.2.2.4 啟動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采樣泵,利用稀釋后的樣品氣清洗氣體連接管道和定量環。穩定后,利用定量環定量截取一定體積的樣品氣體,與內標氣體一起進入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分離測定系統進行樣品測定。
B.6.2.2.5 一般一個正常生產周期內測試3次~5次,取平均值作為測試結果。
B.6.2.2.6 斷開氣體連接頭,抽取清潔空氣或者惰性氣體清洗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儀器定量環及連接管道。
B.6.2.2.7 在測試完所有樣品后,再一次利用校準氣體中間標對儀器進行校核。比較每種化合物的測試前和測試后平均響應因子(RF)。如果兩個校準RF值相對偏差小于30%,則可直接使用該校準曲線來產生濃度值。否則應重新測定。
B.6.2.3 有組織排放廢氣氣袋采樣法現場測定
對于不適宜使用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儀直接測定的固定污染源廢氣,可按照HJ 732規定用氣袋采集樣品(見圖B.1)。
在采樣前先抽取樣品氣清洗聚四氟乙烯內襯氣袋2次~3次后再采集樣品,樣品采集后避光保存,置于樣品加熱箱加熱至120 ℃,于就近安全場所連接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檢測儀進行現場測試。
B.6.2.4 無組織排放廢氣直接測定
按照HJ/T 55的要求設置采樣點,利用便攜式氣相色譜質譜內部樣品吸附管采集現場氣體或者氣袋中氣體,按照儀器設定條件進行直接測定。
B.7 計算和結果表示
B.7.1 目標化合物濃度的計算
B.8 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
B.8.1 應選擇抗負壓能力大于排氣筒負壓的儀器或采取措施降低負壓的影響,以避免儀器采樣流量減少,導致測定結果偏低或者無法測出。
B.8.2 儀器的各組成部分應連接牢靠,測定前后應按照要求檢查儀器的氣密性。
B.8.3 測試系統在測試過程中應全程伴熱,保證樣品在管路中無冷凝。
B.8.4 采集樣品前,應抽取20%的采樣容器進行空白檢驗,當采樣數量少于10個時,應至少抽取2個檢驗。
B.8.5 每次分析樣品前應采用一個空白采樣容器替代樣品采樣容器,用于測定系統空白,系統空白小于檢出限后才能分析樣品。
B.8.6 現場空白樣品中單個目標物的檢出量應小于樣品中相應檢出量的10%或者與空白采樣容器檢出量相當。
B.8.7 采樣器或流量計應按規定校準。采樣后流量變化大于5%,但不大于20%,應進行修正;流量變化大于20%,應重新采樣。
B.8.8 樣品采集分析前后,校準氣體中間標平均響應因子與其平均值差異不得大于30%,否則應重新測定。
B.8.9 現場測試時,應每批次樣品至少采集10%以上的平行樣品,要求平行樣相對偏差不大于20%。
B.9 注意事項
B.9.1 測定前應檢查采氣管路,并清潔顆粒物過濾裝置,必要時更換濾料。
B.9.2 測定前應檢查采樣管加熱系統是否正常。
B.9.3 測試現場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附 錄 C
(規范性附錄)
單位涂裝面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核算
C.1 單位涂裝面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
單位涂裝面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是以每月涂裝工序所有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總量(含逸散性排放量)除以底涂總面積,按式(A.1)計算。
附 錄 D
(規范性附錄)
工藝措施和管理要求
D.1 涂料、稀釋劑、固化劑、清洗溶劑、脫漆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輔材料在儲存和輸送過程中應保持密閉,使用過程中隨取隨開,用后應及時密閉,以減少揮發。
D.2 宜采用集中供料系統,無集中供料系統,工作結束后應將剩余的涂料及含揮發性有機物的輔料送回調漆室或儲存間。
D.3 對于淋涂工藝,應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滴落的涂料。對于浸涂和輥涂工藝,如采用溶劑型涂料,在不進行涂裝作業時,應將槽液(涂料及稀釋劑)保持在密閉容器內。
D.4 采用溶劑型涂料的涂裝工序,各工藝環節及涂裝設備清洗過程應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經集氣系統收集至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或排放管道,達標排放。
D.5 集氣系統和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應與生產活動及工藝設施同步運行。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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