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05 10:22
來源: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五)加強“車油路”綜合整治。加快老舊車輛淘汰。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整治,2018年全省完成5.3萬輛貨運車輛尾氣排放監督抽測,依法查處超標車輛上路行駛。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大力推動成都平原地區8市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源的摸底調查,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嚴厲打擊劣質油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嚴厲打擊黑加油站點,強化油品抽樣檢查。
(六)加強揚塵管理。完善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建筑工地要做到“六個百分之百”。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重污染天氣應對期間,依法依規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
(七)嚴控城市“五燒”。全面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大力推進秸稈機械還田和綜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稈、枯枝落葉、垃圾、冥幣等露天焚燒,嚴控城區分散熏制臘肉污染,及時制定并公布煙花爆竹禁放限放管控方案。強化網格化監管,利用視頻監控、無人機等技術手段加密監測,大力推行“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依法依規開展專項督查巡查。
(八)實行差別化錯峰生產。避免“一刀切”,繼續優化錯峰生產方案,確定錯峰生產企業名單,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水泥企業嚴格落實錯峰生產計劃。鼓勵企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對污染排放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可以減少限產或不予限產。加大磚瓦、陶瓷、防水建筑材料、石膏板等建材行業錯峰生產力度。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要制定錯峰運輸方案。
(九)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各地要加快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更新應急管控清單,細化應急減排措施,實施清單化管理。加密監測,加強預警會商,在重污染天氣形成前,提前采取措施,減少污染排放。在重污染應急期間,加強聯防聯控,對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業依法依規采取限產、停產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移動源的監管,減輕對重污染天氣影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各市人民政府把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戰役,加強組織領導,分解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各有關部門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落實。
(二)加強督查督辦。有關省級部門結合部門職責,開展本行業秋冬季大氣污染攻堅督導督查,推動各項重點任務實施。環境保護廳將組織強化督查組,于12月初開展秋冬季藍天保衛戰強化督查,采取暗訪檢查、駐點督查、分組檢查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壓實責任,確保攻堅行動取得實效。
(三)加強科技支撐。各地要加快更新大氣污染源清單,建設空氣質量網格化監測微站,開展激光雷達走航,強化基礎數據支撐。開展大氣顆粒物化學組分分析和污染物來源解析,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充分利用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團隊,分析重污染期間污染成因,提出針對性對策措施。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公布環境空氣質量,通報攻堅行動進展情況,回應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利用新聞媒體加強攻堅行動的宣傳和專家解讀,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點排污單位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企業通過電子顯示屏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五)嚴格考核問責。實行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和常態化管控目標完成情況加密通報,對攻堅行動中不作為、慢作為甚至失職失責,空氣質量反彈和重點任務推進不力的,將嚴肅問責。對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2
成都平原、川南及川東北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強化督查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進一步改善成都平原、川南及川東北地區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四川省藍天保衛戰2018年作戰計劃》《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進一步督促成都平原、川南及川東北地區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認真落實《四川省藍天保衛戰2018年作戰計劃》《四川省2018—2019年秋冬季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方案》,繼續加強區域聯防聯控,深化綜合整治,加大各類涉氣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持續鞏固大氣污染防治成效,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二、督查內容
根據秋冬季企業生產方式和污染物排放特點,聚焦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督促成都平原、川南及川東北地區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各項任務及措施,按期完成綜合治理任務。
(一)“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各地是否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環保、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亂污”企業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和驗收標準;是否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的,是否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是否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是否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是否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是否存在清單外的“散亂污”企業;是否存在已取締“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情況。
(二)重點領域管控治理情況。
1.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是否實現餐飲行業油煙凈化全覆蓋,凈化設施是否正常穩定運行。
2.建筑施工工地是否嚴格落實“六必須、六不準”和“六個百分之百”管控要求;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線性工程,是否實行分段施工。中心城區、各縣(市、區)城區內道路是否實施全天候、不間斷保潔作業,渣土、環衛垃圾運輸車輛是否全密閉,是否嚴格查處拋灑滴漏、帶泥行駛、道路亂開亂挖以及擅自清運工程渣土等行為。建筑垃圾堆場、棄土場是否落實揚塵管控措施。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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