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15 13:29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福建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詳情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福建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打贏藍天保衛戰,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事關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事關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為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對標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要求,對標更高空氣質量標準,堅持臭氧和PM2.5協同控制,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目標指標。經過3年努力,持續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保持優良水平,繼續保持位居全國前列,全省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國家考核要求,6項污染物指標優于國家標準,PM10、PM2.5濃度進一步下降,PM2.5濃度力爭降到25微克/立方米,臭氧濃度升高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達到3.5萬噸、4.6萬噸,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福州、廈門空氣質量在全國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保持前列。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三)優化產業布局。各地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應制訂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寧德等地要嚴格控制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制鞋等高VOCs排放的項目建設,相關新建項目必須進入工業園區,新建煉化項目應符合我省石化產業總體布局的要求。(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改委、工信廳、自然資源廳參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按照城市功能分區以及城市規劃調整,推進現有鋼鐵、電解鋁、冶煉、化工等大氣重點防控企業優化重組、升級改造,實現裝備升級、產品提檔、節能環保上新水平??刂菩略龌@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確的退城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依法予以停產。(省工信廳、發改委、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格控制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省工信廳、發改委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全面落實工信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原環保部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以鋼鐵、火電、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和裝備為重點,完善綜合標準體系,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和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省工信廳牽頭,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五)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標準。實行拉網式排查,建立管理臺賬。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力爭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寧德要結合產業特點,突出抓好涂料、家具、汽修、印刷、制鞋等企業的治理。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省生態環境廳、工信廳牽頭,省發改委、市場監管局、自然資源廳等參與)
(六)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落實原環保部《關于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的通知》(環環監〔2016〕172號)及我省實施方案,全面排查超標排放、偷排偷放、數據造假等環境違法行為,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徹底解決問題,對問題嚴重、達標無望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責令關閉;選取產排污量大、已制定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或發放排污許可證的行業優先重點實施,通過重點帶動一般,力爭到2019年底,各類工業污染源持續保持達標排放,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環境守法成為常態。組織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以及高速公路、國道、鐵路兩側可視范圍開展“消滅黑煙囪”清查整治。(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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