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15 13:29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三十六)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一崗雙責”。各地各有關部門的落實情況,納入省政府督查和相關專項督查,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強化表揚激勵,對庸政懶政怠政的嚴肅追責問責。地方各級政府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要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各地建立完善“網格長”制度,壓實各方責任,層層抓落實。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及時向省政府報告。(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參與)
(三十七)嚴格考核問責。將打贏藍天保衛戰作為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政領導生態環保目標責任制以及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做好考核結果應用。考核不合格的地區,由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公開約談地方政府負責人,依法依規實行區域環評限批,取消省授予的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規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地區,由省生態環境廳公開約談當地政府負責人。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對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或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實施量化問責。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獎勵。(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委組織部等參與)
(三十八)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加強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充分運用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及各類主流媒體、新媒體等平臺,加強大氣環境信息公開,每月公布各市、縣(區)環境空氣質量情況。各地及時主動公開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信息,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三十九)構建全民行動格局。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打贏藍天保衛戰。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樹立綠色消費理念,積極推進綠色采購;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國有企業要起到模范帶頭作用。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各地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定期曝光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報道整改進展情況;積極推進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讓公眾更加直觀地了解生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提升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監督引導作用,積極宣傳各地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等,形成“環境治理、人人有責”的良好格局。(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參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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