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18 10:30
來源:安慶市人民政府
近日,安徽安慶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安慶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慶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慶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慶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安慶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及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目標指標。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全市PM2.5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降至43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省政府考核要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別減少2512噸(下降16%)、4392噸(下降14.4%)。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三)優化產業布局。2019年3月份編制完成安慶市“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執行國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土資源局參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慶經開區管委會、安慶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慶經開區管委會、安慶高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2018年底完成曙光化工、虹泰新材料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高新區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全市已明確的退城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堅決予以停產。(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兩高”產業準入目錄和產能總量控制政策措施。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等參與)
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執行過剩產能淘汰標準。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工商質監局等參與)
(五)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2018年完成摸底排查工作,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任務。嚴格落實不搞“一刀切”的要求,本著堵疏結合、分類處置、扶治并舉的原則,對“散”的企業要求排出入園計劃,有序加以組織引導,化工企業抓緊搬遷入園;“亂”的企業有針對性地整改并完善相關手續,確保合法合規地生產經營;“污”的企業必須采取果斷治理或關停措施。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采取“三個一批”的整治措施。一是并聯審批消化歷史問題一批,二是整體評估支持輕微污染的中小企業生存一批,三是轉型發展促進企業入園一批。(市環保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安全監管局、市工商質監局、市國土資源局等參與)
(六)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質監局、市人民銀行參與)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按照省政府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建材、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務。(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參與)
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等參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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