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18 10:30
來源:安慶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實施VOCs專項整治行動。開展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綜合整治,執行泄漏檢測與修復標準。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模化龍頭企業。2020年,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市工商質監局等參與)
強化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治理。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依法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依法關閉禁止區域內的露天餐飲、燒烤攤點,推廣無炭燒烤。(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商務局、市工商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參與)
七、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二十六)參與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嚴格落實《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年)》,全面完成各項大氣污染治理任務。積極參與區域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工作。(市環保局牽頭,市氣象局等參與)
(二十七)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根據國家、省政府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應急管控,并適時開展人工增雨改善空氣質量作業,力爭實現大氣污染物濃度“削峰”。(市環保局牽頭,市氣象局等參與)
(二十八)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建材、焦化、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市環保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重點工程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等參與)
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針對建材、焦化、鑄造、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別化管理。要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當地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環保局參與)
八、完善政策法規體系,落實環境經濟政策
(二十九)完善法規規章制度。提請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嚴格執行國家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政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市環保局牽頭,市法制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局、市重點工程局、市國土資源局等參與)
(三十)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全市各級財政支出要向打贏藍天保衛戰傾斜,加大對生態保護引領區、生態保護特區建設的支持力度。支持依法合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鼓勵開展合同環境服務,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嚴格執行《安慶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計算方法(試行》,研究制定轄縣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辦法,全面推行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機制。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獎懲。落實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環保電價。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產出企業執行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大幅提高電價。落實“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利用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支持秸稈等生物質資源消納處置。(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物價局按職責分工落實,安慶電力公司等配合)
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落實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落實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市稅務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等參與)
九、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嚴格環境執法督察
(三十一)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根據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優化調整擴展國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強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2020年底前,各縣(市)、區實現監測站點全覆蓋,并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數據直聯。國家級新區、高新區、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強降塵量監測,2018年底前,各地(管委會)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建設大氣顆粒物組分監測網、大氣光化學監測網以及大氣環境天地空大型立體綜合觀測網。(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參與)
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2019年底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市環保局牽頭)
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建設完善遙感監測網絡、定期排放檢驗機構國家—省—市三級聯網,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2018年底前,建成三級聯網的遙感監測系統平臺。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農委、市重點工程局等參與)
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全市各類開發區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運維全部上收到省級環境監測部門。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各地不當干預環境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及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市環保局牽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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