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1-03 10:27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六)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專項行動。
強化自治區級預測預報工作,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與自治區氣象局加強會商研判,每日分析空氣質量趨勢,開展48小時空氣質量預測預警和一周空氣質量研判,為區域空氣污染預警和保障措施落實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依據。各市要緊盯預報預警信息,緊盯環境監測站點數據變化,按照應急預案和應對方案,聯防聯控,提前采取行動和措施,確保污染過程減峰削峰。污染天氣過程期間,要重點查處露天焚燒垃圾秸稈、露天燒烤、重型柴油車超標排放、工地揚塵、工業企業偷排漏排、隨意“煉山”等違法行為。要結合本地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情況,細化應急減排措施,依法依規制定錯峰生產實施方案,具體落實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的,依法依規采取差異化或錯峰生產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排放。(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自治區氣象局、林業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舉措抓緊抓實。各級人民政府是本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要抓緊研究制定本地具體實施方案,逐項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具體工作措施、完成時間、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廣西大氣污染防治攻堅三年作戰方案(2018—2020年)》明確的職責分工,積極落實相關任務要求,強化部門協同,形成攻堅合力。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制定配套措施。企業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責任,落實具體措施,確保完成大氣污染防治任務。
(二)嚴格考核問責。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問責預警機制,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落實不力、環境問題突出、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甚至惡化的地區進行問責預警。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不到位、發現問題整改緩慢、應對污染天氣過程不力、環境空氣質量惡化趨勢明顯的地區,自治區將采取約談、問責預警、掛牌督辦等措施;對未能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并嚴肅問責。
(三)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各市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加快建設大氣環境網格化監管體系,推進大氣環境網格化監測布點工作,實現全覆蓋式網格精準監控,消滅監測盲區,精準分析污染源和污染成因,提高污染源靶向治理水平。各市要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的編制工作。PM2.5未達標城市要開展PM2.5源解析研究及源清單更新,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貴港市、玉林市、來賓市試點開展揮發性有機物(VOCs)監測和源解析研究。
各市要引進專家團隊,對環境空氣質量進行精準解析并提供針對性管控建議,為科學、精準治污提供技術支撐。推廣“一市一策”、“一行一策”、“一企一策”駐點跟蹤研究機制,深化“邊研究、邊產出、邊應用、邊反饋、邊完善”工作模式,對研究形成的成果和共識組織專家統一對外發聲。加強監測預警,充分發揮環境空氣監測網絡的作用,對節日期間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實時監控,做好每日預報發布、污染天氣預警預報、重大節慶期間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分析和環境空氣質量周報等工作。
(四)加強跟蹤調度和信息公開。自治區對各地環境空氣質量狀況進行日監測、周分析、月通報;按月對各地環境空氣質量及改善情況進行排名并向社會發布。對專項行動實行周調度、月通報制度;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時段,對各地應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日調度,并在應急結束后通報各地應對情況。各市要建立調度機制,促進相關責任主體快速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各市要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攻堅行動情況報送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五)強化宣傳引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攻堅行動宣傳工作,制定宣傳工作方案,加強宣傳報道并抓好落實。通過電視、廣播、微博、微信平臺等媒介及時向人民群眾發布相關信息,積極回應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攻堅行動的良好氛圍。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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