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4-30 09:10
來源:生態環境部
焦爐應采用干熄焦工藝。煉焦煤氣凈化系統冷鼓各類貯槽(罐)及其他區域焦油、苯等貯槽(罐)的有機廢氣應接入壓力平衡系統或收集凈化處理,酚氰廢水預處理設施(調節池、氣浮池、隔油池)應加蓋并配備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開展設備和管線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
(三)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要求。進出鋼鐵企業的鐵精礦、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產品采用鐵路、水路、管道或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0%;達不到的,汽車運輸部分應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2021年底前可采用國五排放標準的汽車)。
三、重點任務
(一)嚴格新改擴建項目環境準入。嚴禁新增鋼鐵冶煉產能,新改擴建(含搬遷)鋼鐵項目要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按照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指標要求,同步配套建設高效脫硫、脫硝、除塵設施,落實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管控措施,大宗物料和產品采取清潔方式運輸。支持鼓勵鋼鐵冶煉產能向環境容量大、資源保障條件好的地區轉移。鼓勵重點區域高爐-轉爐長流程企業轉型為電爐短流程企業,通過工藝改造減少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要求。
(二)積極有序推進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各地應圍繞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按照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總體要求,把握好節奏和力度,有序推進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要加強對企業服務和指導,幫助企業合理選擇改造技術路線,協調解決清潔運輸等重大事項。
因廠制宜選擇成熟適用的環保改造技術。除塵設施鼓勵采用濕式靜電除塵器、覆膜濾料袋式除塵器、濾筒除塵器等先進工藝,推進聚四氟乙烯微孔覆膜濾料、超細纖維多梯度面層濾料、金屬間化合物多孔(膜)材料等產業化應用;煙氣脫硫應實施增容提效改造等措施,提高運行穩定性,取消煙氣旁路,鼓勵凈化處理后煙氣回原煙囪排放;煙氣脫硝應采用活性炭(焦)、選擇性催化還原(SCR)等高效脫硝技術。加強源頭控制,高爐煤氣、焦爐煤氣應實施精脫硫,高爐熱風爐、軋鋼熱處理爐應采用低氮燃燒技術;鼓勵實施燒結機頭煙氣循環。
企業無組織排放控制應采用密閉、封閉等有效管控措施,鼓勵采用全封閉機械化料場、筒倉等物料儲存方式;產塵點應按照“應收盡收”原則配置廢氣收集設施,強化運行管理,確保收集治理設施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轉。鼓勵對焦爐爐體加罩封閉,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
企業應通過新建或利用已有鐵路專用線、打通與主干線連接等方式,有效增加鐵路運力;對短距離運輸的大宗物料,鼓勵采用管道或管狀帶式輸送機等密閉方式運輸。
(三)依法依規推進鋼鐵企業全面達標排放。未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應采取治污設施升級、加強無組織排放管理等措施,確保穩定達到國家或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區域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嚴格鋼鐵企業排污許可管理,加大依證監管執法和處罰力度,確保排污單位落實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的環境管理主體責任。不能按證排污的,實施限期治理,按照“一廠一策”原則,逐一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逾期仍不能滿足要求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依法依規實施停產整治或責令關停。
(四)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生產設施。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提高重點區域鋼鐵行業落后產能淘汰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制定標準更高的落后產能淘汰政策。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促使一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列入淘汰計劃的企業或設施不再要求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加大重點區域鋼鐵產能壓減力度,河北省2020年鋼鐵產能控制在2億噸以內。列入去產能計劃的鋼鐵企業,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重點區域城市鋼鐵企業要切實采取徹底關停、轉型發展、就地改造、域外搬遷等方式,推動轉型升級。
(五)加強企業污染排放監測監控。鋼鐵企業應依法全面加強污染排放自動監控設施等建設,并與生態環境及有關部門聯網,按照鋼鐵工業及煉焦化學工業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要求,編制自行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如實向社會公開監測信息。
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應全面加強自動監控、過程監控和視頻監控設施建設。燒結機機頭、燒結機機尾、球團焙燒、焦爐煙囪、裝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高爐礦槽、高爐出鐵場、鐵水預處理、轉爐二次煙氣、電爐煙氣、石灰窯、白云石窯、燃用發生爐煤氣的軋鋼熱處理爐、自備電站排氣筒等均應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上述污染源污染治理設施應安裝分布式控制系統(DCS),記錄企業環保設施運行及相關生產過程主要參數。料場出入口、焦爐爐體、燒結環冷區域、高爐礦槽和爐頂區域、煉鋼車間頂部等易產塵點,應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設施。在廠區內主要產塵點周邊、運輸道路兩側布設空氣質量監測微站點,監控顆粒物等管控情況。建設門禁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監控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情況。自動監控、DCS監控等數據至少要保存一年以上,視頻監控數據至少要保存三個月以上。
四、政策措施
鋼鐵企業達標排放是法定責任,超低排放是鼓勵導向,對于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有關稅法。按照環境保護稅法有關條款規定,對符合超低排放條件的鋼鐵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待遇。應稅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低于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環境保護稅。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
(二)給予獎勵和信貸融資支持。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給予獎勵。企業通過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富余排污權,可用于市場交易。支持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進行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于超低排放改造等領域。
(三)實施差別化電價政策。嚴格落實鋼鐵行業差別化電價政策。對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省級政府可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或交易電價基礎上實行加價政策。有條件的地區應研究建立基于鋼鐵企業污染物排放績效的差別化電價政策,推動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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