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6-18 10:42
來源:龍巖市人民政府網站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三)加強禁燃區建設和管理。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要逐步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將城市建成區及城市近郊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根據能源消費結構、經濟承受能力等實施分類管理,加強對禁燃區內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為的監管,將禁燃區監管納入環境監管網格,嚴肅查處違反禁燃區管理要求的行為。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直有關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積極調整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
(十四)優化調整貨物運輸方式。提升鐵路貨運比例,推進電力重點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貨物由公路運輸轉向鐵路運輸。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鐵辦、南昌局集團公司龍巖車務段及工務段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大力發展多式聯運。充分發揮我市鐵路、公路等多種運輸方式的組合優勢,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依托已建成或在建的高速公路互通、公路貨運場站、鐵路貨站系統等,規劃建設若干貨運樞紐及配套的物流產業集中區,建立與主體交通設施能力相適應的貨物集散和中轉系統,實現多種交通方式合理接駁和聯合運輸。積極引導物流企業向集中區聚集,形成交通運輸物流產業集群。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鐵辦、南昌局集團公司龍巖車務段及工務段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鼓勵發展甩掛運輸,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五)加快車輛結構升級。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交通運輸局、發改委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配合單位:市住建局、國網龍巖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鼓勵使用純電動汽車。2018年,將全市2011—2013年購入的傳統燃油城市公交車更新為純電動公交車;到2020年,全市城市公交更新為新能源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適宜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公路客運車電動化率達到50%,城市出租車電動化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分時租賃車輛實現電動化,環衛和物流等城市專用車電動化率達到50%,全市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000輛。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交通運輸局、發改委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大力淘汰老舊車輛。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有序推進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淘汰。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公安局、財政局、商務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六)提升油品質量。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七)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嚴厲打擊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配合構建全省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注冊登記地、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運輸企業等,實現全鏈條監管。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予上線排放檢驗。有條件的城市定期更換出租車三元催化裝置。加強上路行駛機動車的監管,積極開展路檢路查、停放地抽測,嚴厲打擊柴油貨車等各類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在省際主要道路出入口安裝符合國家標準并檢定合格的機動車遙感監測設備。加大對入境排放不達標車輛的查處打擊力度。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嚴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冒黑煙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2020年底前完成摸底調查和劃定等工作。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優化調整用地結構,推進面源污染治理
(十八)加強綠色規劃引領。各縣(市、區)根據城市地形、氣候特點和產業布局,加強對城市通風廊道的研究,在城市規劃、城市基礎設施新建和改造項目規劃、設計、審批時,充分考慮氣候變化中長期影響,避免在城市通風廊道密集建設高層建筑群,減輕城市“熱島效應”,增強城市大氣污染物的擴散能力,改善城市空氣質量。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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