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6-18 10:42
來源:龍巖市人民政府網站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市氣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九)推進國土綠化和森林質量提升。各縣(市、區)要充分挖掘造林潛力,科學拓展造林綠化空間,確保各類綠地得到及時更新。按照“補短板、強基礎”的要求,突出抓好以生物防火林帶、森林生態景觀帶和重點生態區位林分修復為主的“兩帶一區”建設,鞏固提升我市生態優勢。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逐步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
牽頭單位:市林業局
配合單位: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十)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施工揚塵監管。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應用預制部品部件。加強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將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城市建成區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推進建筑工地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將是否安裝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列入市級標準化優良項目“一票否決”項。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2020年底前,中心城區達到70%以上,縣城達到60%以上;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管理,渣土運輸車輛必須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加裝衛星定位系統,確保車輛按照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嚴厲打擊違規運輸、違法傾倒行為。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配合單位:市城市管理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十一)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新建露天礦山必須符合《福建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要求,限制開采區內禁止新設露天開采小型以下金屬礦采礦權和中型以下非金屬礦采礦權;鐵路、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線性工程安全距離至一重山范圍內及城鎮周圍一重山范圍內,禁止露天開采礦產資源。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開采礦山摸底排查。在采露天礦山應按照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土地復墾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復方案等要求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廢棄露天礦山,要按照“以自然恢復為主,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原則,對人口集中區可視范圍內視覺污染及水土流失嚴重、且易引發地質災害的廢棄礦山,以人工修復為主;對其他部位的廢棄礦山,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加強矸石山治理。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十二)加強秸稈和氨排放控制。加強秸稈綜合利用。通過強化政策引導、推動循環利用、推廣適用機具、延伸產業鏈條、推廣成熟模式等措施,推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2020年底前,全市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加強執法監管,全面禁止秸稈焚燒,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確定監督管理部門,落實秸稈焚燒的日常執法檢查,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村級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和網格化監管職責,及時制止并依法查處焚燒秸稈行為。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控制農業源氨的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優化施肥結構,改進施肥技術,不斷提高化肥利用率。至2020年,全市化肥、農藥使用量均比2016年減少10%。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實施重大專項行動,大幅降低污染排放
(二十三)強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整治。全面落實工信部、財政部《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工信部聯節〔2016〕217號),鼓勵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生產工藝和設備水性化改造,加大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綠色、低揮發性涂料產品使用,加快涂料水性化進程,從生產源頭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認真落實《龍巖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縣(市、區)制定年度VOCs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深入推進化工、醫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工程,全市每年實施一批VOCs精準治污減排工程;制藥、農藥、涂料等行業逐步推廣LDAR。嚴格限制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開展典型行業VOCs最佳可行技術案例篩選,設立治理示范項目,推廣適用控制技術。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依托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等技術,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扶持培育專業化規模化龍頭VOCs治理和服務企業。2020年,全市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以上。各縣(市、區)應結合產業特點,組織開展重點行業專項整治,促進VOCs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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