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7-25 13:29
來源:珠海市人民政府
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實施合適的道路保潔作業標準,動態調整城市道路沖洗、保潔頻次和工作方式,推廣“吸、掃、沖、收”清掃保潔新工藝和道路自動噴霧降塵系統,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實行環衛全覆蓋,垃圾收運密閉化。加強對城鄉結合部等重點部位的治理,減少道路塵源。道路兩側貯存、堆放砂石、水泥、灰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場所要完成表面全覆蓋,用于長期存放的場所要建成覆蓋設施、噴淋設施,或采取噴灑表層凝結劑等措施。遇重大節日和不利氣象條件時,應在日常保潔基礎上提高道路清掃保潔頻次2次或以上。加強道路綠化養護。(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負責)
38.排查整治堆場、礦山、碼頭揚塵污染。
2019年年底前,完成各類露天礦山、堆場、余泥渣土受納場摸底調查,建立整治清單。強化對露天礦山、渣堆、料堆、灰堆及裸露土地降塵抑塵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易產生粉塵污染的物料應實施倉庫、儲藏罐、封閉或半封閉堆場分類存放。裸露土地應植草復綠或覆蓋防塵網。依法關閉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整治完成應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拒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工停業整治;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配合)
繼續實施干散貨碼頭粉塵專項治理,力爭于2020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礦石碼頭實現擋風抑塵墻建設和運輸系統封閉。到2020年,完成全市港口碼頭和工業散貨物料堆場的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完成1000噸級以上碼頭防風抑塵網建設和密閉運輸系統改造,未完成防風抑塵設施建設的1000噸級以下(不合)碼頭采用干霧抑塵、噴淋除塵等技術降低粉塵飄散率。(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港口管理和生態環境部門每半年開展一次聯合巡檢。(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39.加強生活服務業VOCs污染防治。
在汽修行業推廣應用低VOCs含量的環保型涂料。2020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實現定點汽修企業底漆、中漆環保型涂料替代。我市建成區內未實現底漆、中漆環保型涂料替代的汽修企業,要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涂作業。探索研究汽車維修行業集中噴涂作業綜合治理。(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負責)
大力推動干洗行業VOCs綜合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建成區內干洗機保有使用情況清查建檔。2020年年底前,淘汰所有開啟式干洗機,使用全封閉式干洗機,干洗溶劑儲存、使用、回收場所應具備防滲漏條件,廢渣廢液必須密封存放并由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配合)
推行餐飲油煙在線監控和第三方治理。城市建成區內禁止露天燒烤,室內燒烤必須配備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每年至少開展1次餐飲行業油煙治理監督執法檢查,確保餐飲油煙治理和監控設施正常運行。(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負責)
40.嚴禁露天焚燒。
全市禁止露天焚燒,將露天焚燒監管與消防安全等工作結合起來,建立市、區、鎮三級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依法查處露天焚燒工業廢棄物、垃圾、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違法行為。堅持堵疏結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積極推進秸稈、樹枝(葉)等生物質綜合利用,開展秸稈還田和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到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不低于85%,推動實現秸稈全量化利用。倡導“文明、綠色、環保”的節日模式和宗教活動,推動文明敬香;引導公眾自覺、主動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加強煙花爆竹禁限放監管,加大查處力度。(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按職責負責)
41.積極防控農業面源污染。
按照省的統一部署,啟動大氣氨排放調查和治理試點。以種植業和畜禽養殖業為重點,開展區域大氣氨排放源調查。2020年年底前,建立和完善大氣氨源排放清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大力推廣科學施肥,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推進農藥減量控害,提高科學用藥水平,到2020年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提高綜合利用率。(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七)強化聯防聯控,有效應對污染天氣。
42.穩步推進區域聯防聯控。
按照省的統一部署,配合定期開展城市交界區域大氣污染專項治理和聯合執法,組織秋冬季污染防控區域聯合會商,污染天氣區域應急聯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氣象局、珠海海事局等配合)
按照省的統一部署,配合開展珠江口水域港口船舶、跨境柴油貨車污染防控,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大氣污染防治合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珠海海事局等配合)
43.加強跨部門聯合協作。
建立健全部門間工作協調機制,強化跨部門多領域環境空氣質量會商分析,實現數據、資源共享,形成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氣象局、珠海海事局等配合)
44.修訂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修訂完善我市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統一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提高并壓實污染應對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建立完善應急減排措施和清單,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要求完成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將應急減排措施分解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依法實施應急減排措施和區域應急聯動,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在保電網安全、保電力供應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污染區域內燃煤機組減少發電和工業企業錯峰生產,采取機動車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應急減排措施,及時開展污染天氣應急實施效果評估。(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珠海供電局等配合)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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