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20 13:24
來源:太原市人民政府
9.淘汰分散燃煤鍋爐。2019年10月1日前,淘汰7臺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中清徐縣2臺,古交市2臺,婁煩縣3臺。實現全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全清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清徐縣、古交市、婁煩縣落實)
(四)全面提升機動車污染防治水平
10.推動重點行業運輸結構調整。制定《太原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啟動陽煤集團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鐵路專用線和太原煤氣化龍泉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鐵路專用線建設。2019年,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加1200萬噸。〔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中國鐵路太原局集團有限公司配合,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落實〕
11.調整車輛結構。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淘汰國三營運柴油貨車5909輛、加快淘汰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老舊燃氣車輛。制定營運車輛結構升級三年行動方案,積極發展新能源車。新增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城市物流車輛中新能源車比例達到80%。2019年底前,建成區公交車、環衛車新能源車比例達到50%;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市交通運輸局、市城鄉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依職責分別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隊配合,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落實〕
(五)推進面源污染治理
12.加大綠化力度。完成營造林16.78萬畝。〔市林業局牽頭,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落實〕新增城市綠化面積180萬平方米。〔市園林局牽頭,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落實〕
13.加大矸石山治理力度。完成西山煤電前山四礦矸石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年底前全市矸石山達到治理標準。(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能源局、市應急管理局配合,西山煤電落實)
14.加大揚塵治理力度。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要求,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當地有關主管部門聯網,現場在線監控PM10小時均值達到250μg/m3時,施工單位立即停止揚塵作業。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8%,縣城達到65%。〔市城鄉管理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園林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落實〕
15.開展降塵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按照《太原市2019年打贏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強化降塵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要求,緊緊圍繞工地揚塵整治、裸露地面整治、城鄉結合部及通往渣土場道路整治、渣土消納場整治、建筑垃圾渣土清運、全城大清洗和工業揚塵整治,狠抓落實、全力推進,確保降塵量明顯下降,退出“2+26”城市倒數第一。開展降塵量監測,定期公開通報降塵量監測結果,按照《太原市2019年度降塵考核試行辦法》,開展考核獎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城鄉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園林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落實〕
16.建設餐飲油煙污染在線監控。建設餐飲油煙污染在線監控平臺,重點餐飲單位加裝在線監控設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落實〕
(六)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17.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按照《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要求,對未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生產設施、產業政策鼓勵類企業、承擔供氣供熱等民生任務的企業,采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并完成方案制定。建立錯峰生產企業豁免清單,樹立行業標桿,引導企業深度治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等部門配合,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落實〕
18.夯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能力。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減排比例分別提高到20%、30%、40%,減排清單向社會公布,并通報相關部門。重污染天氣提前響應、及時預警、區域聯動、部門聯動,并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落實到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配合,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小組負責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的指導、督促、監督,組織實施考評獎懲。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打贏藍天保衛戰第一責任人,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制定本地落實方案,分解目標任務,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落實“一崗雙責”,科學安排指標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嚴格執法監管
開展全市違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專項行動,依法嚴肅查處生態環境領域違法行為,實現10個方面重點清零。堅持鐵腕治污,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對于主觀惡意的(偷排漏排、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超過排放標準2倍以上的、屢罰屢犯的(環境違法行為人被處罰后12個月內再次實施環境違法行為)、被責令限制生產后仍然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物排放超過總量指標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超標排污的,責令停產治理。重污染預警期間超標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受過行政處罰后又實施上述行為或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嚴格考核問責
依據《太原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方案(試行)》和《太原市2019年度降塵考核試行辦法》,市生態環境局對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工作予以獎懲。制定《出租車走航揚塵監控考核辦法》,對揚塵污染嚴重的路段進行通報。紀委監委部門加大生態環保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力度,通過日常監督、專項監督、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對有關地區、有關部門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大氣污染防治不作為、慢作為、失職失責的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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