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09 10:26
來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9.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呼政辦發〔2018〕83號)同時廢止。
附件:1.呼和浩特市大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
2.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氣預報會
3.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調整、解除)審批表
4.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
5.揚塵源應急減排清單
6.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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