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09 13:39
來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日前,陜西渭南發布《渭南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渭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渭南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渭南高新區、經開區、鹵陽湖、華山景區管委會,莊里試驗區:
現將《渭南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渭南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將打贏藍天保衛戰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在全市各級各部門的努力下,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細顆粒物(PM2.5)濃度穩步下降,但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還不穩固,與中、省各項考核目標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差距,特別是受年初不利氣象條件和年中臭氧污染反彈影響,2019年我市空氣質量略有反彈,形勢非常嚴峻。
為進一步夯實壓力,全面貫徹落實中、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切實改善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98號),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主要目標:堅持穩中求進,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面完成2019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秋冬季期間(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同比減少1天(各縣市區目標見附件1)。
基本思路:堅持標本兼治,突出重點難點,加強燃煤污染控制,大力推動散煤治理和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推動焦化行業結構升級,加快煤炭、焦炭運輸“公轉鐵”進程,加強揚塵綜合管控。堅持綜合施策,強化部門合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入實施柴油貨車、工業爐窯、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揚塵專項治理行動。推進精準治污,強化科技支撐,持續開展“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按照全覆蓋、可核查的原則,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實行企業分類分級管控,環保績效水平高的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加強區域應急聯動。
二、主要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1.深入推進重污染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根據中省鋼鐵、建材、焦化、化工等行業產業結構調整、高質量發展等方案要求,持續實施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企業退出工作,加快陜西渭河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搬遷,有序推進陜西陜化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陜西比迪歐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加快推進爐齡較長、爐況較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壓減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等參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包括渭南高新區、經開區、鹵陽湖、華山景區管委會,莊里試驗區。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推進企業集群升級改造。對焦化、煤炭洗選、鑄造、磚瓦、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灰、有色金屬冶煉、化工、家具、人造板、塑料制品等企業集群,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產業特征,因地制宜選取特色企業集群,梳理發展定位,確定發展規模及布局,2019年10月底前,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建設清潔化企業集群。按照“標桿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總體要求,統一標準、統一時間表,從生產工藝、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產能規模、燃料類型、原輔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大宗貨物運輸等方面提出具體治理任務,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依法開展整治,堅決反對“一刀切”。培育、扶持、樹立標桿企業,引領集群轉型升級;對保留的企業,加強生產工藝過程和物料儲存、運輸無組織排放管控,有組織排放口全面達標排放,廠房建設整潔、規范,廠區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綠化;制定集群清潔運輸方案,優先采取鐵路、管道等清潔運輸方式;積極推廣集中供汽供熱或建設清潔低碳能源中心,具備條件的鼓勵建設集中涂裝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等;對集群周邊區域進行環境整治,垃圾、雜草、雜物徹底清理,道路硬化、定期清掃,環境綠化美化。制定煤炭洗選企業專項整治方案,對環保設施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實施關停、整合;對保留的企業實施深度治理,全面提升煤炭儲存、裝卸、輸送以及篩選、破碎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控制水平。加快推進產業集群環境空氣質量顆粒物、VOCs等監測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等依職分別牽頭)
3.堅決治理“散亂污”企業。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分類處置,進一步明確分類處置條件和標準,對于提升改造類企業,高標準、嚴要求實施深度治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已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夯實網格化管理,落實鄉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以農村、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等為重點,強化多部門聯動,堅決打擊遏制“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等反彈現象。實行“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定期開展排查整治,發現一戶,整治一戶。創新監管方式,充分運用電網公司專用變壓器電量數據以及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強化“散亂污”企業排查及日常監管,所有企業要掛牌生產、開門生產。(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4.加強排污許可管理。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要求,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深入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通過落實“摸、排、分、清”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摸清2017-2019年應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的重點行業排污單位情況,排污許可證應發盡發,實行登記管理,最終將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納入生態環境管理。加大依證監管和執法處罰力度,督促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對無證排污單位依法依規責令停產停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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