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09 13:39
來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三)積極調整運輸結構。
11.加快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貫徹落實省運輸結構調整方案,配合省上建設中國飛行試驗研究院鐵路專用線、陜西儲備物資管理局四五六處鐵路專用線。按中、省要求對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及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建設情況、企業環評批復要求建設鐵路專用線落實情況等進行摸排,提出建設方案和工程進度表,確保2020年基本完成。因地制宜發展多式聯運,研究建設物流園區,提高貨運組織效率。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煤炭、焦炭、鐵礦石等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原則上達到8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參與)
12.加快推進老舊車船淘汰。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2019年12月底前,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1.6萬輛、淘汰稀薄燃燒技術燃氣車1600輛。(市公安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13.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強化多部門聯合執法,完善生態環境部門監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模式,并將信息及時上報國家機動車超標排放數據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加快在主要物流貨運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布設排放檢測站(點),針對柴油貨車等開展常態化全天候執法檢查。加大對物流園、工業園、貨物集散地等車輛集中停放地,以及大型工礦企業、物流貨運、長途客運、公交、環衛、郵政、旅游等重點單位入戶檢查力度,做到檢查全覆蓋。秋冬季期間,大幅增加監督抽測的柴油車數量。(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參與)
14.開展油品質量檢查專項行動。2019年10月底前,以物流基地、貨運車輛停車場和休息區、油品運輸車、施工工地等為重點,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對不達標的油品追蹤溯源,查處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對有關涉案人員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開展企業自備油庫專項執法檢查,對大型工業企業、公交車場站和鐵路貨場自備油庫油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測,嚴禁儲存和使用非標油,依法依規關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備油罐及裝置(設施),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市商務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等參與)
15.加強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制定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方案。2019年12月底前,以城市建成區內施工工地、物流園區、大型工礦企業以及機場、鐵路貨場等為重點,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并上傳至國家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監管平臺。2019年12月底前,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加大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監管力度。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按要求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或冒黑煙等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消除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公安局等參與)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
16.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降塵管控,全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加強施工揚塵控制。城市施工工地要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并與主管部門聯網,逐步推進5000平方米以下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長距離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工程,實施分段施工。推動實施“陽光施工”“陽光運輸”,減少夜間施工數量。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市城管執法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公安局參與)
強化道路揚塵管控。擴大機械化清掃范圍,對城市空氣質量影響較大的國道、省道及城市周邊道路、城市支路、背街里巷等,加大機械化清掃力度,提高清掃頻次,推廣主次干路高壓沖洗與機掃聯合作業模式,大幅度降低道路積塵負荷。構建環衛保潔指標量化考核機制。加強道路兩側裸土、長期閑置土地綠化、硬化,對國道、省道及物流園區周邊等地柴油貨車臨時停車場實施路面硬化。(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執法局參與)
加強堆場揚塵污染控制。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各類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蓋等有效抑塵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時清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17.嚴控露天焚燒。持續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堅持疏堵結合,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秸稈機械還田和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綜合利用。(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全面禁止秸稈、枯枝落葉、垃圾等露天焚燒,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等手段密切監測各地秸稈焚燒情況,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開展秋收階段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五)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18.深化區域應急聯動。將區域應急聯動措施納入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落實統一的預警啟動與解除標準。當收到區域將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時,及時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配合實施區域應急聯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加強生態環境部門與氣象部門的合作,根據歷史同期空氣質量狀況,結合中省預測預報結果,提前研判未來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適時啟動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當未來較長時間段內,有可能連續多次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將頻繁啟動橙色及以上預警時,可提前指導行政區域內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完全停產的行業,預先調整生產計劃,確保在預警期間能夠有效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參與)
19.夯實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按照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VOCs的減排比例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的要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摸清涉氣企業和工序,做到減排措施全覆蓋。指導工業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明確不同應急等級條件下停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細化各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按要求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平臺上填報應急減排清單,實現清單電子化管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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