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23 10:28
來源:溫州市生態環境局
日前,溫州發布《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功能區)大氣辦,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溫政辦〔2019〕35號)等文件要求,我辦制定了《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市美麗溫州建設領導小組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
為打好2020年度藍天保衛戰攻堅決戰,確保完成省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約束性目標,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工作計劃》(浙大氣辦〔2020〕1號)、《溫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實施方案》(溫政辦〔2019〕35號)等相關要求,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主要目標
2020年,通過實施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濃度“雙控雙減”,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穩定達標,確保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30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中市區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5%以上(其中市區達到93%以上);60%以上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基本消除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涉氣重復信訪量比2017年下降30%;在用柴油車監督抽測排放合格率達到95%以上,柴油和車用尿素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各縣(市、區)平均降塵量低于5噸/月·平方公里;市區PM10年均濃度較2019年下降2微克/立方米。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
1. 環境準入管理項目。
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并運用。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落實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縣(市、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 產業布局優化項目。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年底前,完成11家建成區內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3.“兩高”行業產能控制項目。
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鑄造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市發改委、市經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4.落后產能淘汰項目。
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落實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全年淘汰120家企業落后產能,整治1200家“低散亂”企業。(市經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5.“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項目。
鞏固完善 “散亂污”企業整治成果,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推進塊狀特色經濟提升行動,高水平建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完成省下達的新建小微企業園任務。(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二)調整能源結構,推進清潔利用
1.清潔能源利用工程。
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光伏、風電和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具備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天然氣項目,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同比增長10%以上,占比達到省定要求。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參與)
2.天然氣管網建設和供氣項目。
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完成省級干線管網建設,建成瑞安、龍港、平陽等地天然氣門站,全市基本實現天然氣縣縣通,天然氣消費量達到省定要求。(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住建局等參與)
3.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項目。
嚴把耗煤新項目準入關,實施煤炭減量替代。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省要求,完成省下達地方煤炭消費減量任務。(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鍋爐。(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負責)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雙控。根據省要求,開展外送電接受工作。(市發改委牽頭)
4.鍋爐淘汰改造項目。
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完成省下達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全市實現10蒸噸/小時以上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基本淘汰。(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等參與)基本完成電站燃氣鍋爐和1蒸噸/小時以上用于工業生產的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鼓勵其他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實施生物質鍋爐綜合整治,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建成區外應采用生物質專用鍋爐,配套旋風+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并定期更換,禁止摻燒煤炭、垃圾、工業固體廢物等其他物料。推進4蒸噸/小時以上的生物質鍋爐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并聯網,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生物質鍋爐,原則上一年內應更換一次布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等參與)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等參與)進一步鞏固禁燃區建設成果,按時淘汰禁燃區內高污染燃料設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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