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23 10:28
來源:溫州市生態環境局
(三)發展綠色交通,推進潔凈運輸
1.運力結構調整項目。
大幅提升鐵路貨運比例,鐵路貨運量、水路貨運量分別比2017年增長21%和18%,實現主要大宗貨物“公轉水”300萬噸、“公轉鐵”100萬噸。推動發展綠色貨運,加快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按照《溫州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要求,推進空港毗鄰區天天快遞等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項目建設。(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浙江金溫鐵道開發公司、溫州港集團等參與)
2.公共交通清潔化替代項目。
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新增和更新使用比例達到80%。(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財政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參與)
3.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委、溫州機場集團、溫州港集團、浙江金溫鐵道開發公司等參與)在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全市新建成充(換)電站2座(含公交專用站和城市公用站)、充電樁5600個(其中公用樁600個,自用樁5000個)。(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參與)
4.老舊車船淘汰項目。
大力淘汰老舊車輛,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完成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1720輛。(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參與)內河應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溫州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參與)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和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實施方案。(溫州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5.移動源污染排放控制項目。
在城市建成區內依法劃定禁止高排放機動車通行區域。(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參與)在機動車生產、銷售和注冊登記等環節加強環保達標監督檢查,按要求完成新生產、進口、銷售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年度抽檢工作。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城市車輛(指主要在城市運行的公交車、郵政車和環衛車)應符合《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17691-2018)中的6a階段標準。(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溫州海關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郵政管理局等參與)建設“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體系,加強遙感(黑煙抓拍)監測數據的應用,繼續推進具備條件的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聯網,將重點超標車輛(運輸企業)列入黑名單監管。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建立完善排放檢驗和維修治理信息共享機制。(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6.非道路移動源污染防治項目。
繼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完成平臺對接和數據聯網報送。組織落實《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推進縣級城市依法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強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管控,對進入禁用區的工程機械,鼓勵安裝精準定位和實時排放監控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平臺聯網,秋冬季期間禁用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每月抽查率達到50%以上,基本消除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溫州機場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項目。
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岸電設施使用率。年底前,建成3套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完成省下達的機場岸電設施建設任務。(市交通運輸局、溫州機場集團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國網溫州電力公司等參與)
(四)強化煙塵治理,推進面源防治
1.露天礦山綜合整治項目。
完成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完成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三年專項行動,所有列入清單的廢棄礦山實現開工,列入清單的廢棄礦山交工驗收率達到90%。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2.森林城市建設項目。
啟動實施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計劃完成新增國土綠化114200畝。(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參與)
3.園林城市建設項目。
大力推進園林城市(城鎮)創建,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年底前,建成綠道75公里。(市住建局牽頭)
4.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項目。
嚴格實施建設工地、拆遷工地管理清單動態更新和清單化管理,所有建筑工地、拆遷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清單及防塵措施情況要“一月一更新”。完成160個房屋征收項目拆后裸露地塊覆蓋。(市住建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所有建設場地落實“七個100%”揚塵防治措施,出入口安裝PM10、PM2.5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市、縣兩級監管部門聯網。建筑工程、拆遷工程、道路工程、管道工程等應配備自動沖洗、霧炮等除塵降塵設施。工地揚塵防治措施納入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相關費用納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取費標準。未達到“七個100%”要求的工地,嚴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并從嚴查處,相關不良信息要納入各行業建設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市住建局牽頭,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參與)規定區域內禁止建設工程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局等參與)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新建裝配式建筑700萬平方米,達到省下達的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要求。(市住建局牽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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