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5-09 10:28
來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根據市交通運輸局移送的涉及機動車排放虛假維修的證據,對機動車維修單位立案處罰。(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5.排放污染維修治理單位監督管理項目。
加強汽車排放污染維修治理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導維修企業建立完善機動車維修治理檔案制度。(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26.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監管項目。
加強對全市加油站、儲油庫的油氣排放監管。在5-11月油氣高揮發期,至少開展一次專項執法行動,對轄區內的加油站、儲油庫回收設備開展100%全覆蓋監督檢測,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處罰。(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7.油氣回收在線監控系統建設項目。
位于中心城區內的年汽油銷售量大于5000 噸的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氣回收在線監控系統建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8.油品質量抽查項目。
以臨深、臨港柴油加油站為重點,開展加油站、儲油庫以及在用機動車油箱的油品質量抽查,全年不少于400 批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非標油行為。(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牽頭開展我市打擊成品油非法經營專項行動。(市商務局負責)
協助市商務局開展打擊成品油非法經營專項行動,負責生產、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檢,依法查處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成品油行為;依法查處經營無合法來源、質量不合格成品油行為以及無證無照、證照不符或超范圍經營行為等,并處置涉案成品油及工具設備。(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協助市商務局在交通運輸領域開展打擊成品油非法經營專項行動。(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協助市商務局在汽油銷售領域開展打擊成品油非法經營專項行動。(市應急管理局負責)
協助開展停放地在用機動車油箱的油品抽查行動,進行溯源管理。(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29.路檢路查項目。
加強機動車路檢執法工作,全年檢測機動車不少于19.2萬輛次。針對性加強中重型柴油車、異地號牌柴油車、老舊汽油車排放檢測。其中福田區路檢總數不少于1 萬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20%;羅湖區路檢總數不少于1萬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20%;鹽田區路檢總數不少于2 萬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30%;南山區路檢總數不少于2 萬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30%;寶安區路檢總數不少于3 萬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30%;龍崗區路檢總數不少于3 萬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30%;龍華區路檢總數不少于2 萬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30%;坪山區路檢總數不少于2 萬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30%;光明區路檢總數不少于2 萬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30%;大鵬新區路檢總數不少于1 萬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30%;深汕合作區檢測總數不少于2000 輛次,對三類車檢測總數比例不少于20%。(市公安交警局、生態環境局負責)
秋冬季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組織各管理局至少成立1 個路檢組,開展柴油車專行整治行動,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非道機械排放提升工程。
30.非道路移動機械改造項目。
實施經濟鼓勵政策,引導使用新能源叉車。(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31.非道機械淘汰項目。
2020 年底前,深圳機場飛行區內使用8 年以上非特殊用途的通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車輛)全部替換為電動車輛。(市機場集團負責)
32.禁止非道機械在低排區內使用項目。
自2020 年1 月1 日起,禁止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打樁機、鏟車、壓路機、瀝青攤鋪機、旋挖機、混凝土輸送泵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在一類低排區內使用。自2020 年9 月1 日起,禁止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所有非道路移動機械在一類低排區(福田區、羅湖區、鹽田區、南山區)內使用。(市交通運輸局、住房建設局、水務局,福田區政府、羅湖區政府、鹽田區政府、南山區政府負責)
33.非道機械專項檢查項目。
全面檢查轄區內使用的所有非道路移動機械,其中執法
檢測不少于3000 臺次,對老舊及發現排放超標的非道路移
動機械加大執法抽查力度。其中福田區執法檢測不少于200
臺次;羅湖區執法檢測不少于100 臺次;鹽田區執法檢測不
少于200 臺次;南山區執法檢測不少于240 臺次;寶安區執
法檢測不少于900 臺次;龍崗區執法檢測不少于240 臺次;龍華區執法檢測不少于240 臺次;坪山區執法檢測不少于240臺次;光明區執法檢測不少于440 臺次;大鵬新區執法檢測不少于100 臺次;深汕合作區執法檢測不少于100 臺次。(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秋冬季期間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協助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監督檢查。(市住房建設局、水務局、交通運輸局、建筑工務署負責)
34.新生產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項目。
按國家要求,在廣東省發布實施通告后,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負責對在我市銷售、流通環節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管控。(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進口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的管控。(深圳海關負責)
35.進口二手非道機械核查項目。
加強對進口二手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的核查,需滿足銷售地要求的排放標準。(深圳海關負責)
36.非道機械系族抽檢項目。
加強對新生產銷售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檢查。對在我市生產(進口)的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檢率達到60%,覆蓋全部生產(進口)企業;對在我市銷售但非我市生產的主要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檢率達到50%。(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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