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24 10:07
來源:生態環境部
為更加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生態環境部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優化重污染天氣預警機制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文件指出,各地應規范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流程,依法啟動或解除預警,并在預警啟動或解除當天將相關信息通過空氣質量預報聯網信息發布管理平臺報送生態環境部。各地不得以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為理由,隨意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提高預警級別、延長預警響應時間。各地應在網站公開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信息。
內容如下: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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