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1-16 09:42
來源:浙江省財政廳
近日,中國大氣網獲悉,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和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的通知》,其中,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17693萬元,相應增加相關市、縣(市)2024年“2110301大氣”支出預算指標。
通知明確,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17693萬元,相應增加相關市、縣(市)2024年“2110301大氣”支出預算指標;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資金45297萬元,相應增加相關市、縣(市)2024年“2110302水體”支出預算指標;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資金8854萬元,相應增加相關市、縣(市)和省級有關單位2024年“2110307土壤”支出預算指標;提前下達2024年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1615萬元,相應增加相關縣2024年“2110402農村環境保護”支出預算指標。
附2024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分配表:
2024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提前批)分配表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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