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3-06 11:49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批準發布了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組織制修訂的2項強制性地方標準《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4/ 1996-2024)《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4/ 1995-2024),將于2024年5月4日開始實施。
標準制修訂以高水平生態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主要污染物指標寬嚴相濟。《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4/ 1996-2024)與國家標準《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23-2011)特別排放限值相比,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收嚴了50%、30%和50%,新增了氨的排放限值;與國內相關地方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標準相比,控制要求基本一致。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4/ 1995-2024)與國家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水泥窯主要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相比,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收嚴了50%、50%和68.8%;與國內相關地方水泥排放標準相比,控制水平寬嚴適當,符合寧夏經濟社會發展實際。
01.《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4/ 1996-2024)
02.《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4/ 1995-2024)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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