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8-13 10:47
來源:北京生態環境
為加強移動源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形成震懾,現對全市七起移動污染源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案例一:排放超標未及時維修上路行駛
2023年12月,延慶區生態環境部門執法人員聯合公安交管部門,在西康進京檢查站開展檢查。發現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尾氣排放超標,隨后核實發現,該車輛早在當年10月份,就因排放超標被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但該車主不但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維修、復檢,而且還繼續駕駛著超標排放的機動車上路行駛。依據《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該車輛駕駛員處以八千元罰款。
執法者說:駕駛超標排放的車輛不僅會釋放大量污染物,污染空氣,如果不及時維修,甚至會導致更嚴重的發動機或排放系統損壞,增加維修成本,因此,車主要加強對車輛排放的管理,確保達標排放,符合環保要求。
案例二:擅自改動污染控制裝置
2024年3月,海淀區生態環境部門執法人員對某運輸有限公司開展檢查,發現該單位擅自改裝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在一臺重型貨車排氣管的溫度傳感器上加裝墊高螺桿,使得傳感器測得的溫度偏低,達不到污染控制裝置中尿素使用的溫度條件,致使只有在較高溫度時系統才會噴射尿素,間接減少了尿素的使用量,降低了氮氧化物的處理效率,造成排放超標。依據“條例”相關規定,海淀區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改正違法行為,處八千元罰款。
執法者說:為了減少尿素的更換費用,部分企業或車主耍起小心眼,擅自改動污染控制裝置,把污染留給了大家,敬告這些企業或者車主:任何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所有人、駕駛人或者使用人,都應確保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正常使用,不要只顧眼前利益,因小失大,否則等待的,一定是法律的嚴懲。
案例三:企業車輛排放超標比例高
2023年7月,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對某運輸企業開展檢查,發現該企業名下注冊車輛25輛,其中在2022年度有5輛車排放超標,超過注冊車輛數量10%。依據“條例”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車輛排放管理工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罰款。
執法者說:企業車輛超標,除依法對企業車輛排放超標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外,企業相關責任人也負有一定責任。該企業車輛排放管理工作直接負責人疏于管理導致多輛車排放超標,最終也受到了行政處罰。作為道路運輸、環衛、郵政、快遞、出租車等用車大戶的相關負責人,要用實際行動去落實法律法規的要求,發現問題要主動改正,而不是掩蓋或忽視。
案例四:在禁止區域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2024年4月,朝陽區生態環境部門執法人員對某施工工地開展執法檢查。該工地位于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內,配有一臺挖掘機進行施工作業。執法人員組織對該挖掘機尾氣進行了檢測,結果顯示,該挖掘機排氣煙度測量平均值超過了《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中規定的限值,屬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朝陽區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改正違法行為,處5萬元罰款。
執法者說:非道路移動機械因大多使用柴油發動機,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大氣環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上述案例中,究其違法根本原因,在于該工地對哪些區域屬于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相關規定不清楚。北京市政府2021年發布的《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明確了北京市禁用高排放機械區域的范圍,除平谷、密云、懷柔、延慶4個區為部分重點區域外,其余13個區全部納入禁止區域。同時也明確了限用種類,包括:挖掘機、裝載機、挖掘裝載機、叉車、推土機、壓路機和平地機等7類機械。
案例五: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未嚴格按照機動車排放檢驗標準和規范進行檢驗
2023年6月,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總隊執法人員通過排放檢驗監管系統篩查檢測數據和視頻,發現豐臺區某機動車檢測企業在對一輛機動車尾氣檢測時,檢測分析儀顯示無法正常采樣,提示前端的取樣探頭插入排氣管沒有響應,但檢測作業并未終止,放任沒有響應的探頭繼續采樣,屬未嚴格按照機動車排放檢驗標準和規范進行檢驗。2023年8月,依據“條例”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檢驗機構改正違法行為,處六萬元罰款。
執法者說: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是移動源管控最為重要的技術關口,若檢驗過程降低要求、馬虎對待,則會放任問題車輛上路行駛,甚至會超標排放污染環境。日常執法中,生態環境部門將持續強化機動車檢驗流程監督管控,對于不規范的檢驗檢測行為,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
案例六:加油站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
2023年12月,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對平谷區某加油站開展執法檢查,該單位建有四座地埋式汽油儲油罐,配套建有油氣回收裝置及在線監控系統。調查發現油氣回收在線監控系統2023年8月和11月分別預警,提示埋地油罐壓力大于油氣回收裝置開啟壓力,油氣回收裝置無法正常啟動。但加油站工作人員發現上述問題后并未排除故障,而是兩次進入卸油區,違規打開汽油回氣口閥門通過向環境中排放油氣的方式降低油罐壓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該單位改正違法行為,處八萬元罰款。
執法者說:加油站等經營主體要確實履行環保主體責任,加強油氣回收裝置的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一旦發現油氣回收裝置工作異常,應及時進行維修,并停止使用工作異常的設備。
案例七:非法銷售劣質油品
2024年3月,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總隊執法人員對昌平區沙河鎮某大院進行執法檢查,發現2輛非法改裝的加油車停放在院內空地,該車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接口處有柴油向外滲漏,空氣中彌漫著刺鼻的柴油氣味。按照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總隊聯合昌平區公安機關迅速行動,抓獲2名非法出售柴油違法犯罪嫌疑人并扣留其車輛,進行刑事拘留。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執法者說:“黑加油車”的油品來源不明,油品質量難以保證,使用后必然會造成環境污染。但在利益的驅使下,一些企業和個人卻選擇鋌而走險,通過改裝加油車等方式,非法運輸、倒賣“黑油”,嚴重威脅著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北京市相關部門將繼續保持嚴查嚴打勢頭,依法查處銷售、使用劣質油品等違法行為,推動首都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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