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8-29 09:16
來源:VOCs減排工作站
8月24日,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對《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 河北省地方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對2016年的老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進行修訂。
8月24日,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對《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 河北省地方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對2016年的老標準《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進行修訂。2016年2月發布的此標準是國內少數發布VOCs全行業地標的省份,也是VOCs監管的排頭兵。本標準是對《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3/2322-2016)的修訂,對比新老標準,不難發現,本標準在不少行業整體大幅收嚴了有組織排放限值,除焦化行業的焦爐煙囪排口的排放外,全行業的非甲烷總烴的排放要求收嚴到50mg/m3以下!排放要求越來越嚴已是共識,目前標準層面已經基本落地,進一步發掘VOCs減排空間,倒逼VOCs治理技術發展。下面我們來詳細看看:
【修訂內容】
相比于2016年版本的發布版本標準,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
——修訂了揮發性有機物和非甲烷總烴的定義,補充了總揮發性有機物定義;
——增加塑料制品制造、橡膠制品制造、電子工業排放限值;
——收嚴了有組織排放限值;
——完善了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細化了污染物監測要求;
【具體收嚴情況】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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