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9-12 11:46
來源:常熟市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常熟生態環境局,各板塊,市氣象局。
八、加強能力建設,嚴格執法監督
(二十)加強監測和執法監管能力建設。加強港口、物流園區、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公路等大氣環境監測。依法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應用,探索超標識別、取證和執法的數字化監管模式,強化執法效能評估。
責任單位:常熟生態環境局、交通局、港區辦、公安局、常熟海事局。
(二十一)加強決策科技支撐。持續開展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科技攻關。強化支撐團隊問題排查、巡檢與綜合分析能力。結合臭氧污染形勢及省、市調度部署,合理制定走航計劃,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走航監測,污染期間加密走航頻次。落實“一聯三盯”工作機制,深化微環境提升整治工作。加強空氣質量及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分析,及時發現并壓降高值。
責任單位:常熟生態環境局,相關板塊。
九、健全標準規范體系,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二十二)強化標準引領。在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VOCs含量限值標準。進口非道路移動機械和發動機應達到我國現行新生產設備排放標準。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常熟海關、常熟生態環境局。
(二十三)加強資金保障。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綜合運用經濟、技術等手段推動大氣污染治理。加強中央、省級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及監督管理,將中央、省級資金項目儲備入庫工作落實到日常工作中,加大對轄區企業的培訓指導,引導企業積極主動申報,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數量。同時嚴格履行監督職責,壓實監管責任,確保中央、省級資金規范使用,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常熟生態環境局。
十、落實各方責任,開展全民行動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板塊黨委和政府要全面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本行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及空氣質量負總責。各板塊要根據市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職責分工,分解工作任務,確保按時完成。市各有關部門要落實任務分工,并做好指導和幫扶工作。
(二十五)嚴格監督考核。實施空氣質量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未完成目標的板塊,按規定實施通報、區域限批等懲戒措施。不定期對空氣質量惡化明顯、治氣措施推動不力、責任壓實不到位的板塊發送提醒函,通報大氣治理突出問題,提出治氣工作對策建議,壓緊壓實屬地治氣責任。
(二十六)實施全民行動。落實《江蘇省生態文明教育促進辦法》,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普及大氣環境與健康知識。政府帶頭開展綠色采購,推進使用新能源車輛,全面使用低(無)VOCs含量產品。完善有獎舉報機制,鼓勵公眾積極提供環境違法行為線索。強化公民環境意識,推動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氣質量。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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