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10-24 13:15
來源:惡臭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
編制背景
惡臭/異味污染是典型擾民污染,既影響居民生活質量和環境舒適度,同時對生理健康也有直接危害。在工業企業密集的園區和產業集群,惡臭/異味污染排放單位聚集,一旦污染發生,迅速確定污染來源是環境管理部門的第一要務,但離線測試的傳統方式時效性差,不能立即給出檢測結果、判定污染來源,環境管理部門無法及時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解決污染問題,使得惡臭/異味污染在我國一直處于被動監管的局面。
走航監測技術近年來在我國得到了廣泛應用,可以在行進中連續快速監測,獲得污染物的空間分布與變化情況,為我國各城市污染防治攻堅提供了有力技術支撐。相較于比較成熟的揮發性有機物走航監測,惡臭/異味污染物通常嗅覺閾值較低,具有種類多、活性強、環境濃度低(甚至達到ppt級)等特點,走航監測時對檢出限、儀器響應時間和抗干擾等核心指標的要求更高。但我國尚未出臺惡臭/異味走航監測相關的技術規定,在儀器設備、走航監測方法、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等方面缺乏科學指導。因此,制定惡臭/異味走航監測技術指南對惡臭/異味污染監管具有重要意義。
編制過程
天津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部惡臭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和中華環保聯合會共同發起,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與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等單位共同編制本指南,2024年2月26日通過團體標準立項審查會,2024年5月17日本標準通過送審稿審查會,并于2024年9月10日正式發布。該指南旨在指導和規范惡臭異味污染走航監測技術,豐富惡臭異味污染全流程監管手段,為加大力度管理惡臭/異味污染提供重要抓手。
主要內容
指南規定了自動監測設備的組成與性能、監測指標與儀器準備、監測實施方案、結果與分析等要求。
1、自動監測設備組成與性能
設備應包括氣體采集單元、指標檢測單元、氣象監控單元、數據采集與存儲單元等,可實現對環境空氣中惡臭/異味污染指標進行連續地、實時地跟蹤測定,并基于地理位置信息顯示沿行進路線污染指標空間連續分布。
2、監測指標與儀器準備
(1)監測指標分為必測指標和選測指標
必測指標為《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的廠界控制項目,具體包括臭氣濃度、氨、三甲胺、硫化氫、甲硫醇、甲硫醚、二甲基二硫醚、二硫化碳和苯乙烯。
選測指標篩選自國家、地方相關標準要求以及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化工企業等重點投訴行業的特征污染物,具體包括硫化物、氮化物、醛酮、酸酯、苯酚、吲哚等。
(2)儀器準備
指南規定了校準曲線、重復性與檢出限、準確度、系統空白、零點漂移、響應時間、高濃度殘留等測試流程與指標要求,保障惡臭/異味走航監測方法的質量控制。
3、監測方案
準備:通過資料收集、投訴分析、實地調查,掌握區域內涉及惡臭/異味的污染排放特征與分布,確定走航排查范圍與重點排查對象,明確排查方法與技術路線。
路線:涉及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的內部、邊界及廠界,涵蓋所有潛在污染源周邊及其下風向。
條件:在信訪投訴的集中時間與相同風向下,以及風速8 m/s以下、無降水天氣開展開展惡臭/異味走航監測;對于投訴重點區域應適當增加走航頻次;應配備2名以上嗅辨員參與現場嗅辨;監測速度應滿足每25 m可得到一組監測數據。
顯示:對臭氣濃度進行連續監測,實時顯示臭氣濃度數值,繪制異味走航監測圖。
4、結果與分析
惡臭/異味污染走航監測結果表示應至少包含實時異味走航監測圖、監測記錄表、分析與結論。如果管理部門有要求的,應按要求編寫并提交報告。
5、質量控制與安全
在每次走航監測前后,應對惡臭/異味氣體自動監測設備開展性能檢查。對于標準曲線中間濃度點的準確度檢查不合格的,應及時查找原因,調整設備狀態,直至合格后方可實施監測。
保障行車安全,應以較低車速行駛,臨時停車時,應通過開啟雙閃燈等方式對周邊車輛警示;在園區或企業廠區內部開展走航監測時,應遵守園區及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標準文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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